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外地丢了身份证怎么挂失补办?

外地丢了身份证怎么挂失补办?1、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2、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4、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5、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外地丢了身份证是非常麻烦的,特别是对于个人的相关民事行为和业务的办理是难以进行处理的,这时需要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补办身份证,另外还需要由公安机关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处理,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屋产权人怎么确定
      依据下列规则确认不动产物权的归属:1、确认不动产所有权的最直接办法是依据登记记载。通过登记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转移、变更的情况向公众予以公开,......


·北京土地转让程序
      北京土地转让程序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按下列程序办理:一、土地转让申请申请人向北京市国土房管局提出土地......


·彩礼能不能退
      彩礼能不能退,通常情况下要看有没有真正结婚。摆了宴席,入了洞房,共同搭伙过日子了就不能退,因为各种原因没结成婚就可以退。彩礼给不给法律没规......


·法院下了限制高消费令怎么办
      法院下了限制高消费令怎么办履行义务之后就能解除限制高消费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被限制消费的......


·非法集资6000万会受到什么处罚?
      构成集资诈骗罪包括了主观的构成要件和客观的构成要件,如果非法集资达到一定的危害情节,犯罪数额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就会构成犯罪了,非法集资是一......


·著作权所有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所有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规定是什么?著作权所有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规定是: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


·一、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可以同时主张吗?
      一、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可以同时主张吗?可以,在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竞合时,如果已获得误工费赔偿,依就高原则,可就停工留薪期工资与误工费的......


·一般情况下醉驾浓度标准是多少钱?
      一般情况下醉驾浓度标准是多少钱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怎么罚?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怎么罚?在日常的生活中,总有那么一部分官员会利用自己在职位上的便利,执行一些指令和滥用自己的职权。如果此时对他人造成......


·股权转让的有效性指的什么?
      股权转让的有效性指的什么?一、股权转让的有效性是指什么?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


·哪些刑事案件不能和解?
      哪些刑事案件不能和解?一、哪些刑事案件不能和解1、行为人系累犯,或在服刑、缓刑、劳动教养和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故意犯罪的;2、行为人多次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