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何写注册资本代缴款协议 一、如何写注册资本代缴款协议?

如何写注册资本代缴款协议
  
  一、如何写注册资本代缴款协议?
  
  注册资本代缴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个人原因,于年月日向甲方申请,由甲方为其代缴注册资本。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
  
  2、———————————————————————————————————————
  
  3、——————————————————————————————-————————
  
  4、———————————————————————————————————————
  
  5、——————————————————————————————————————-
  
  甲方:
  
  乙方:
  
  日期:
  
  二、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三、注册资本认缴方式有哪些?
  
  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
  
  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
  
  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6、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股东在认领了本人的出资额以后,总不可能所有的股东都亲自到工商局把注册资本款交给工商局,所以,可以委托某个人员到工商局代缴注册资本,至于注册资本款代缴协议,写作格式很简单,正文中的内容没有什么统一的参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2023合同无效有哪些特征?
      合同无效有哪些特征1、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2、具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


·起诉离婚不给结婚证怎么办
      起诉离婚不给结婚证怎么办一、起诉离婚不给结婚证怎么办没有结婚证亦或者是结婚证在另一方手里,而又想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婚姻登记处开具婚姻状况......


·买房子需要看什么手续
      买房子需要看什么手续1、审查开发商买房子说白了其实就有两个矛盾,一个是人与钱的矛盾,一个是人与开发商的矛盾,其中人与开发商的矛盾一直在升级......


·故意伤害重伤检察院批捕程序是什么
      一、故意伤害重伤检察院批捕程序是什么?1、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


·雇佣合同免责条款有效吗?
      雇佣合同免责条款有效吗?一、雇佣合同免责条款有效吗雇佣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免除自己的责任,排除对方合法权利的,该免责条款无效,不具有约束力......


·招标代理流程具体是什么?
      招标代理流程具体是什么招标代理即是指有资格进行招标的机构,依照法律,根据招标人的委托要求,为招标者进行招标的行为。那么,既然从事招标代理这......


·继承房改房算福利分房吗?
      继承房改房算福利分房吗?继承房改房不算福利分房。房改房是以前已得到福利分房的人,包括直管公房和单位管公房,现在可以买断,叫房改房。获得房改房所......


·遗忘物可以用罪立案吗?
      遗忘物可以用罪立案吗?遗忘物是民法中规定的一个法律词汇,遗忘物的取得一般会侵犯别人的合法占有,是不能享有所有权的,遗忘物的取得在生活中有比较......


·一、醉驾要求朋友做笔录吗?
      一、醉驾要求朋友做笔录吗?交通民警检查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立即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对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对呼气酒精......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否抵刑期
      指定监视居住是否抵刑期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根据《刑事诉讼......


·结婚一年离婚房子给谁?
      随着我国法律程序的不断完善,在解决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包括婚姻问题,需要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来进行,一般在离婚过程中的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问题在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