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举行活动受伤算不算工伤?

公司举行活动受伤算不算工伤?
  
  1.员工在公司举办的活动中受伤算不算工伤?
  
  
  是算的。员工在公司举办的活动中受伤,应该算作工伤。具体原因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六)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八)患职业病的;
  
  (九)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十)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15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十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十三)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十四)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其中,第二条,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算作工伤。因此,公司举办的活动中,对员工造成损害的。依照法律规定的十四条工伤规定的第二条,应该被判定为工伤。
  
  2.工伤补助包含哪些费用?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根据全文,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公司在举办活动的时候,员工受伤,是要被算作工伤的。员工在被确定为工伤后,可以凭借工伤鉴定获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相关工伤补偿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程质量鉴定申请事项包括什么?
      工程质量鉴定申请事项包括什么?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重中之重,因此很多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都会因为工程质量出现纠纷,要想更快的解决纠纷证......


·病假的相关规定?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


·询问病史
      询问病史1.了解双方是否有血缘关系,近亲不可以结婚。2.了解双方现在和过去的病史,有无性病、麻风病、精神病、各种传染病、遗传病、重要脏器、泌......


·盗刷亲人信用卡自首后还判刑吗?
      盗刷亲人信用卡自首后还判刑吗?盗刷亲人信用卡,即使自首也是需要判刑的,盗刷他人信用卡属于盗窃行为。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各省市......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姓名离婚怎么分根据《婚姻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姓名离婚怎么分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


·监狱服刑怎么换驾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是正在服刑的人员,可凭监狱出具的证明、载有本人人口信息的《居民户口簿》以及《机动车登记、业务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机动......


·深圳医疗纠纷赔偿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深圳医疗纠纷赔偿的处理流程是什么医患关系是近年来比较严重的一种社会风气。导致医疗纠纷问题的发生,原因是很多种的,通常在处理这些事的时候,医......


·驾车逃逸吊销驾照吗?交通肇事逃逸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驾车逃逸吊销驾照吗?交通肇事逃逸后有什么法律后果?一、交通肇事后驾车逃逸吊销驾照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


·夫妻一方死亡后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夫妻一方死亡后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债务如何处理,首先要弄清楚这个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


·债务清欠声明书有关企业债务清欠的方法有哪些
      债务清欠声明书有关企业债务清欠的方法有哪些?当企业在外应收账款太多时,流动资金变少,影响到正常的经营活动,债务清欠成为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事件......


·最新国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一、最新国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我国各地缴纳五险一金的比例,虽不完全一致,但绝大部分省市的缴纳比例都在工资总额的40%以上。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水平偏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