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打架后多久做伤情鉴定

打架后多久做伤情鉴定?鉴定一般分为刑事伤情鉴定和民事司法鉴定。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规定伤害案件的鉴定期限。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在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受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如果经鉴定达到轻伤,则应当由侦查机关立案,检察机关进行公诉。二、打架伤残鉴定在哪里做打架伤残鉴定去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做。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对于打架受伤斗殴的,根据我国 《民法典》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具体赔偿金双方可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渠道解决。打架受伤了首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委托法医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律规定哪些不可用监视居住?
      法律规定哪些不可用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控制、拘役或许独立适用附加刑。(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采纳监视居住,不致发作社会风险的。这两种情......


·上班没有签合同可以告公司吗
      可以的,在司法实践中没有签订合同是可以起诉的,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法院就会受理起诉的请求。法律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


·交通事故死亡一人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看上去简单,其实在处理过程中根据不同的情形,处理过程也不一样。同时,如果一方当事人因为交通事故死亡,还有可能构成刑事案件。那么,交通......


·高利转贷罪和骗取贷款罪的区别
      现在犯罪的方式多种多样,很多罪名也非常相似,很难区别,就比如高利转贷罪和骗取贷款罪。对于这些罪行,我们如果适当的了解一些,也可以更好的维护我......


·免于职务犯罪处罚的条件有哪些
      职务犯罪通常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益职权实施的犯罪,此时一旦被认定构成犯罪的,自然需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即使认定构成犯罪,......


·享受第一顺序继承权的人员是哪些?
      享受第一顺序继承权的人员是哪些?享受第一顺序继承权的人员是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


·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是怎么样的?
      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是怎么样的?在进行投标的时候,投标方要向买方支付保证金,这是为了防止投标方给买方造成损失的情况。只有不出现法律规定没收保证......


·夫妻双方死亡房产继承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


·肇事逃逸造成轻微伤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造成轻微伤怎么处罚交通事故逃逸,造成轻微伤的,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


·签订工作合同毁约的赔偿金是怎样的
      签订工作合同毁约的赔偿金是怎样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


·公务员借调工资福利如何规定?
      借调其实不难,因为借调属于临时帮助工作,人事关系不动还正在原来单位,要区分借调与调动的关系。相信借调人员普遍最关心的问题肯定是公务员借调工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