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投标保证金什么情况被没收

投标保证金什么情况被没收
  
  一、投标保证金什么情况被没收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b)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是,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二、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1、现金
  
  对于数额较小的投标保证金而言,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对于数额较大(如万元以上)采用现金方式提交就不太合适了。因为现金不易携带,不方便递交,在开标会上清点大量的现金不仅浪费时间,操作手段也比较原始,既不符合我国的财务制度,也不符合现代的交易支付习惯.
  
  2、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汇票的一种,是一种汇款凭证,由银行开出,交由汇款人转交给异地收款人,异地收款人再凭银行汇票在当地银行兑取汇款。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票而言则是由银行开出,交由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银行汇票在自己的开户银行兑取汇款。
  
  3、银行本票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本票而言则是由银行开出,交由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银行本票到银行兑取资金。
  
  银行本票与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的区别在于银行本票是见票即付.而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等则是从汇出、兑取到资金实际到帐有一段时间。
  
  4、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可以支取现金(即现金支票),也可以转账(即转账支票)。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支票而言则是由投标人开出,并由投标人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支票在自己的开户银行支取资金。
  
  5、投标保函
  
  投标保函是由投标人申请银行开立的保证函,保证投标人在中标人确定之前不得撤销投标,在中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果投标人违反规定,开立保证函的银行将根据招标人的通知,支付银行保函中规定数额的资金给招标人。
  
  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或另一种可能自由兑换的货币表示,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a)由一家在买方本国的或国外的信誉好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买方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二十八(28)天;
  
  (b)银行本票、保付支票。
  
  没收或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有七种法定情形和一种约定情形,主要有撤回投标、串通投标、第一名放弃中标、不签定合同、提出附加条件、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发生以上情形的不能退还保证金,要写清说明出具处理意见,分别按政府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交易中心项目三种情况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机动车险种选择
      1、车辆保险有些什么险种?  选择险种时有具体要求吗?根据保障的责任范围,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是指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它......


·笔迹鉴定有多大法律效益?
      笔迹鉴定有多大法律效益?笔迹鉴定可以作为证据来行使法律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多久?一、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


·中国刑法分类是什么?相关分类有哪些
      我国严厉打击各种犯罪行为,因为犯罪不仅危害我国的经济政治秩序,侵犯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侵蚀社会风气。同时我国刑法规定了什么是犯罪、犯罪的种类......


·校园贷款具有高利贷性质吗
      校园贷款,似乎从出现开始就背负了人们的“骂声”一片,但实际上,部分校园贷款是合法的。之所以校园贷款会遭受“骂名”,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由于人们......


·劳动合同工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工资规定有哪些?《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


·一、房屋买卖解约协议签定拒付违约金应该怎么办?
      一、房屋买卖解约协议签定拒付违约金应该怎么办?房屋买卖解约协议签定拒付违约金解决方法大致有两个:协商解决和起诉。1、协商解决:解决纠纷,能......


·起诉前夫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小的话往往会由女方抚养。男方要按月支付抚养费,具体金额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支付抚养费是没有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义务,如果......


·双方打架轻伤算故意伤害吗?
      双方打架轻伤算故意伤害吗?若鉴定为轻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事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公安机关在侦查完结......


·在我国关于民事诉讼怎么旁听
      在我国关于民事诉讼怎么旁听只要是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开庭时,除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可以到庭旁听,但必须遵守法庭纪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误工费工伤
      误工费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从事工作性的事物或者是在完成用人单位指派的工作的时候所造成的身体需要的伤害。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