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仲裁可以补交社保吗

劳动仲裁可以补交社保吗
  
  一、劳动仲裁可以补交社保吗
  
  不能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社保补缴的问题。
  
  补缴社会保险费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而不是仲裁准司法行为,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补缴社保争议的四个答复意见的相关规定,申请人请求补缴工作期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申请不属于劳动争议,应向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七)规定,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监察的职责。
  
  二、用人单位不缴社保怎么办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费征收两年时效。很多劳动者在应对社会保险费补缴的时候,会发现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一条规定,劳动保障监察维权有二年的有效期。一旦超越这二年的有效期,劳动监察部门会不予受理。但是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可以依据《社会保险法》及其《实施细则》、《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对违法单位进行按程序追缴处理,因为这上述法律法规中都没有两年有效期限制。而且欠缴社会保险费,削弱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增加了中央和地方的负担,影响了社会稳定,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因此应当予以解决。
  
  三、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2023年生产销售假药怎么处罚
      2023年生产销售假药怎么处罚一、生产销售假药怎么处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


·交通事故责任方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中国的经济高速发展,马路上的汽车也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频发。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肇事方全责,但是肇事方不肯认全责,也不肯快速......


·职务侵权责任法认定条件是什么?
      职务侵权责任法认定条件是什么?1.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人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行为符合侵权行为的要件,一般情况下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


·拐卖儿童罪获刑五年可以判缓刑吗?
      拐卖儿童罪获刑五年可以判缓刑吗?一、拐卖儿童罪获刑五年可以判缓刑吗?五年以上徒刑不在缓刑范围内,适用缓刑必须是量刑三年以下的。拐卖儿童的,......


·劳动法规定一小时工资加班费怎么计算
      劳动法规定一小时工资加班费怎么计算?(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


·犯罪既遂和未遂最主要区别有几种
      犯罪既遂和未遂最主要区别有几种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


·一、工伤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是怎样的?
      一、工伤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是怎样的?1、除了一至四级的工伤退休金低于伤残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外,其它工伤退休仍按本人应得的退休金享受......


·累犯5年内是怎么算
      累犯的起算时间点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日,也就是实际刑满或者赦免释提交回答放之日。《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


·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有哪些
      著作权法将录像分为录像作品与录像制品两种。智力创造性强的为录像作品,录制老师的讲课等智力创作简单的为录像制品。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像......


·破坏界桩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是什么?
      破坏界桩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是什么?1、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国家边境界碑、界桩的行为。这里,所谓“破坏行为”,主要是指捣毁、盗窃......


·损害他人名誉罪侵权责任法中人身损害应如何赔偿?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