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行政处罚记录几年消除?

行政处罚记录几年消除?
  
  一、行政处罚记录几年消除?
  
  正常情况下行政案件(处罚)记录(档案)在结案后,一般是这样处理:
  
  1.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或者案值较小的,存档3年;
  
  2.一般程序的案件:存档5年;
  
  3.重大、特殊案件:存档20年以上。
  
  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其他,与刑事案件不同!
  
  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
  
  但是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注销)。
  
  1、为了保存案件材料,以备上级核查和备案;
  
  2、为了给案件当事人(包括被处理人和办案人)在对该案进复核时有案可查。
  
  3、为了确保将来被处理人再次出现违法甚至犯罪时,作为其曾经的经历,作为处理的参考依据。
  
  二、行政处罚都有哪些行为?
  
  行政处罚法列举规定了六类行政处罚行为,这六类行政处罚行为分别是:
  
  1、警告。它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罚款。它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它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它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它是治安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
  
  三、行政处罚流程
  
  一般行政处罚流程的具体内容有: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端午节加班费怎么算?
      端午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也纳入了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范畴,在端午节加班的话,工资是比较高的,但是端午节加班费怎么算,有的朋友并不清楚是平时的几倍......


·财产有哪些继承方式?
      财产有哪些继承方式??所谓财产继承,是指从该财产所有权公民死亡时起,其近亲属按照其有效遗嘱或者《民法典》的规定,无偿地取得其遗留的个人财产所有......


·躲车发生事故谁的责任?
      躲车发生事故谁的责任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驾驶者在紧急状态下避险造成交通事故的,事故的责任应该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避险人不需要承担责任。《民......


·强迫老人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强迫老人遗嘱有法律效力吗逼迫老人写遗嘱,一般不会构成犯罪,只能认定遗嘱无效。如果逼迫过程中有虐待行为的,则涉嫌构成虐待罪。继承法规定,无行为......


·医疗费:
      医疗费: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


·教师侵犯肖像权该怎样判定?
      教育关乎一个国家的未来,所以我国一直关注教育事业的发展。教师在我国的地位相对比较高,是因为他们为了教育做出了默默无闻的贡献,对此社会给与的极......


·司法鉴定笔迹书写时间可以吗?
      司法鉴定笔迹书写时间可以吗?一、司法鉴定笔迹书写时间可以吗?司法部《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试行)》(目前并未失效)第十条文书司法鉴定:运用文......


·变更监护人需要什么条件
      变更监护人需要什么条件更改监护人的条件是: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3.由于失去监护......


·如何区分走私罪和逃税罪
      如何区分走私罪和逃税罪由于逃税罪中的逃避应纳税款的行为与走私罪中的偷逃关税的行为具有某些相似之处、因此,逃税罪和走私罪在某些情况下容易混淆。......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在结婚后,夫妻双方若感情破裂,是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离婚的,若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孩子的,需要按照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最新规定,协商......


·公司法违法责任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违法责任的具体内容有哪些?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成立了起来,然后在公司成立后,各股东、董事、监理等为了自身的商业利益,不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