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赔偿法概念是怎样的?

刑事赔偿法概念是怎样的?刑事赔偿法概念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我国国家赔偿方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一)支付赔偿金(二)返还财产(三)恢复原状以上三种赔偿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另外,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二、计算标准是什么?《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标准的原则是,既要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得到适当的弥补,又要考虑国家的经济和财力负担状况。我国国家赔偿标准基本采用慰抚性原则。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计算标准《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减少的收人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2)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应当支付生活费。(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现实生活当中刑事赔偿的概念主要指的就是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机关法院的工作人员,在侦查相关的案件过程当中违法使用职权。比如说错误的进行拘留的措施使人们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需要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是什么
      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是什么第一、生产。这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的财产进而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的方式。第二、先占。这是指民事主体......


·监护人证明到哪里开
      监护人证明到哪里开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


·一、在高陵区办房产证要交购房合同原件吗?
      一、在高陵区办房产证要交购房合同原件吗?高陵区办房产证需要交纳购房合同原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


·企业破产清算对银行的影响
      企业破产清算对银行的影响企业因生产经营不当所导致企业的破产倒闭是您都不想看到的结果,因为这样就会有很多的员工都会失去工作,站在银行方面来说对......


·刑事拘留后未及时羁押看守所怎么处理?
      刑事拘留后未及时羁押看守所怎么处理?刑事拘留后未及时羁押看守所可以通过投诉举报要求公安机关立即送往看守所羁押。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怎么规定?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怎么规定?离婚财产分配,可以由双方约定进行,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问......


·著作权使用许可与著作权转让的区别
      著作权可以继承、赠与,非著作权人除了可以通过著作权的继承和赠与取得著作权外,还可以通过著作权的使用许可和著作权的转让取得著作权。非著作权人通......


·股权转让支付方式有哪些?
      股权转让支付方式有哪些?一、股权转让是什么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所需材料和流程有哪些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所需材料和流程有哪些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喜欢自己创业,可是经营公司却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不仅仅是公司大大小小的事物都要处理。包括......


·诈骗报警能马上抓人吗
      公安局立案后不一定是会马上抓人,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或是没有获得相关的证据,公安局是不会贸然的进行抓人。立案,只代表公安机关认为有刑事犯罪......


·一、法院将离婚财产判给孩子可以么?
      一、法院将离婚财产判给孩子可以么?严格意义上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间财产,与孩子无关。但要是夫妻自行协商分割财产的话,则可以将夫妻共同财产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