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债权诉讼时效两年还是三年?

债权诉讼时效两年还是三年?债权诉讼时效是三年,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自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二、债权债务纠纷诉讼要注意什么(一)要确认到底是哪种债务关系。债务从其产生的原因来看,主要由订立合同而来,除此以外,还有侵权行为的债务关系、不当得利的债务关系和无因管理的债务关系等等。债务的担保也是债务履行的一种法律保证。其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方式、定金方式、抵押方式、质押方式和留置方式五种。由此可见,当事人首先确认自己属于哪种债务关系,是打债务纠纷官司的前提条件。(二)要保证该债务关系是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所涉及的债务纠纷案件,其权益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关键是这种债务关系是否合法、有效。(三)要树立诉讼时效观念。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诉讼时效分为一般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三种。民间借贷最为重要的是需要对方提供欠条,或者是借条等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并且借钱需要说明债务需要偿还的期限。若是在此期限届满时,依旧不偿还所欠下的款额,经多次催还未果的,就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向司法机关起诉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结婚后的按揭房离婚怎么分配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
      结婚后的按揭房离婚怎么分配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立案之后多久通知被告?
      立案之后多久通知被告?很多人在报案之后并不知道法院会在立案之后多久通知被告,导致一些不必要的误会和麻烦。那么,关于立案之后多久会通知被告,在......


·近年来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但随着生产的日
      近年来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但随着生产的日益扩大,很多人注意到了环境污染问题不但影响到了人类的身体健康,还影响到了我国经济......


·我们都知道养老金和退休金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
      我们都知道养老金和退休金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申请退休直接影响养老金的领取,政策规定是在办理退休之后才能依法领取养老金。不过,虽然办理退休......


·食品工厂员工劳动合同怎么书写
      我们都知道正常的雇佣都是要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具体的劳动要求书面化。这样可以保证双方的权益,可以让劳动关系从法律上得到保护。食......


·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
      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一、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2、物证;3、视听材料;4、证人证言;5、当......


·判决准予离婚的理由有几种
      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此时要是无法调解的话,那么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案件作出判决,此时想要判决准予离婚的话,则必须要符合法定的理由才行......


·当事人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
      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收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收养关系的解除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解除;一种是通过诉讼解除收养关系。通过以上说明,就......


·不构成受贿罪辩护词是什么
      辩护人:?年月日?当然了到底是不是构成了受贿罪,并不是光靠律师的口头说就可以解决问题的,在律师在法庭辩护之前,律师和被告人要找到充分的证据和......


·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变更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变更是什么意思?有些人身为公司的董事长兼公司的法人代表,实际上肩上所担负的职责是要比普通职工多的多的。有少部分的普通职工......


·在中介买房子注意什么
      在中介买房子注意什么(一)不法中介通过在报纸、网络发布一些条件好、价位超值的虚假房源信息,引诱买房者上钩。待买房者表示买房时,就以现在租客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