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算侵犯音乐版权?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
(6)、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规定支付报酬的。
(7)、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8)、未经法人或委托人的同意,作者擅自将自己创作的职务作品与委托作品发表的。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一旦认定音乐侵犯版权的违法犯罪人员,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赔偿受害人员的损失,立即赔礼道歉,停止侵权行为。不予赔偿的,应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递交案件的证据和案件的诉讼书,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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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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