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机动车车祸责任划分比例有哪些

机动车车祸责任划分比例有哪些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 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2、机动车一方负 同等责任的,承担60%;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 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 承担责任;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只要有人员伤亡,要严格按照交警的认定结果进行事故责任划分和处理,这涉及到后期有可能的无尽的赔偿费用和各种超出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之外的赔偿,如果贸然承担全责,这部分赔偿则有可能自费。特别是与骑电瓶车或者是摩托车相撞,导致对方伤亡的。摩托车往往都没有上保险,对方有可能还会主动要求你揽全责,就算对方提前跟你讲好了不追究你责任,也不要揽全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医疗事故医院责任追究制度的内容 医疗事故是病人在进行医疗过
      医疗事故医院责任追究制度的内容医疗事故是病人在进行医疗过程中因为医务人员操作不当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病人权益的损害。为了加强对医疗质量的监管,......


·行贿罪界定的数额标准是多少?
      一、行贿罪界定的数额标准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第七条,为谋取不......


·没有购社保可不可以做工伤鉴定
      没有购社保可不可以做工伤鉴定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


·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流程是怎么样的?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


·自愿加班受伤算工伤吗?
      自愿加班受伤算工伤吗虽然是在自愿加班过程受伤的,但也仍然符合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的条件,应当被认定工伤。国务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4......


·网上办理商标续展可以吗?
      网上办理商标续展可以吗?是可以的;商标注册网站有商标续展服务。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到期前进行续展的,可以通过网络提出申请,但还需要寄送......


·公司的受益所有人是什么意思
      受益所有人是英美法上的概念,是指拥有受益所有权的人。企业受益所有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的相关人员。受益所有人判定标准(一)公司受益所有人应......


·申请专利的步骤具体是什么?
      申请专利的步骤具体是什么?一、申请专利的步骤具体是什么取得专利权一般要经过是:申请--初步审查--早期公开--请求实质审查--进行实质审查--公告......


·私人间借款要约定用途吗
      私人间借款要约定用途吗一、私人间借款要约定用途吗1、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


·镇江出租车事故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镇江出租车事故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打群架参与者会判刑吗
      按实际情况,参与聚众斗殴有可能属于治安管理行为,一经认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