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机动车车祸责任划分比例有哪些

机动车车祸责任划分比例有哪些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 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2、机动车一方负 同等责任的,承担60%;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 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 承担责任;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只要有人员伤亡,要严格按照交警的认定结果进行事故责任划分和处理,这涉及到后期有可能的无尽的赔偿费用和各种超出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之外的赔偿,如果贸然承担全责,这部分赔偿则有可能自费。特别是与骑电瓶车或者是摩托车相撞,导致对方伤亡的。摩托车往往都没有上保险,对方有可能还会主动要求你揽全责,就算对方提前跟你讲好了不追究你责任,也不要揽全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淘宝侵犯他人肖像权怎么维权?
      现在很多人通过开淘宝店赚钱,有的人为了宣传店铺及相关产品,未经他人同意,用他人的头像或者肖像做广告。这对于不知情的当事人来说是一种人身侵犯,......


·补充协议作废原合同还有效吗?
      补充协议作废原合同还有效吗?补充协议作废的情况下,原合同有可能是有效的,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


·赌博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众所周知,针对《刑法》中规定的具体犯罪,有不一样的量刑标准。而今天我们主要来了解的就是赌博罪的量刑标准。由于会对相关规定作出修改,因此在不同......


·贵州征收土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贵州省位于我国西南部,属于经济较落后地区,近几年来,国家为使各省市均衡发展,不断建设各种大型科研项目,与此同此,会征用居民的土地,但是,国家......


·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实际上是由决定的依据是什么?
      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实际上是由决定的依据是什么其实您所购买的那些上市公司的股票本质上就是属于公司的债券的,等同于所有的民众都能够用自己手头的......


·行政拘留所里有号头吗?
      行政拘留所里有号头吗?都关哪些犯人?行政拘留是指犯罪者对社会上的一些法律有所触犯,但还未对个人和其他团体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一般这类拘留不......


·退耕还林的土地是否属于林地?
      退耕还林的土地是否属于林地?一、什么是退耕还林?退耕还林就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


·工作几天没签合同自动离职后果
      要先看合同规定。劳动者按照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没有经过专项培训,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


·起诉要求以前的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起诉要求以前的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抚养费,具体金额应考虑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应超过对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1、以孩......


·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起诉别人
      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起诉别人一、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起诉别人没有欠条要加强证据。没有欠条,有转账凭证的,可以先收集,并且想办法让对方承认......


·企业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企业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职工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按下列标准发给:因病或非因工伤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个月,低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