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哪些行为是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

哪些行为是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哪些行为是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立案标准第1项规定, 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 的,应当立案追究。所谓商业秘密,刑法第219条作了立法解释,技术信息,是指技术配方、技术诀窍、技术流程等信息。经营信息,是指有关经营的重大决策,以及与往来客户的情况等信息。所谓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这里的 直接经济损失 ,是指行为人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的直接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的价值,不包括间接经济损失。
  
  立案标准第2项规定, 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应当立案追究。这里 致使权利人破产 ,是指由于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导致享有商业秘密所有权、使用权的公司、企业破产的情形。所谓破产,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企业资不抵债等原因申请宣告破产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等情形。至于 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的具体标准和情形,有待司法实践进一步总结。实践中,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未遂问题
  
  就该罪的 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 是否存在未遂形态,学术界有不同观点,可分为肯定说和否定说。
  
  肯定论者认为刑法分则对犯罪形态规定的是犯罪既遂, 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 是区分犯罪既遂或未遂的条件,因而侵犯商业秘密罪也存在着未遂形态。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构成犯罪未遂 否定论者否认 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 此一情形下存在未遂的可能,而只存在犯罪成立与否的问题,是否造成重大损失是区分侵犯商业秘密罪与非罪的一个条件。如果没有造成重大损失,即使符合了其它构成要件,也不能入罪化。
  
  有学者进一步分析认为,侵犯商业秘密罪只有在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才存在犯罪未遂,因为当刑法分则中一个罪规定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刑法幅度,同时规定了数额标准,那么最低档次数额是罪与非罪的标准,但如果在符合第一档次的前提下针对数额巨大的对象从事犯罪活动没有得逞,可以作为第二个档次犯罪的未遂来处理。 上述争论综而言之,焦点在于 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 是判定既遂与未遂的条件,还是判定罪与非罪的条件。肯定论者认为是判定既遂与未遂的条件,理由是中国刑法分则规定的故意犯罪模式为既遂模式,从而 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 是判定既遂或未遂的条件。否定论者认为是判定罪与非罪的条件,如果侵权人的行为没有给权利人造成实际的重大损失的,即使其它犯罪构成要件符合,也不构成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没有预售证怎么处罚
      没有预售证怎么处罚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将处以不同等级的处罚:1、销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价款......


·一、二手房过户费是多少钱?
      一、二手房过户费是多少钱1、契税:缴纳人:买方;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5%;房屋面......


·吵架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吵架起诉离婚怎么办理?协议离婚在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


·民法总则第七十条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第七十条的规定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总则第七十条规定第七十条法人解散......


·等额本息提前还贷利息要怎么算
      等额本息提前还贷利息要怎么算一、等额本息提前还贷利息要怎么算?等额利息方式提前还贷不失为一种选择。等额本息贷款提前还贷:超过借款期限三分之一,......


·医疗事故不同等级要负多少
      医疗事故不同等级要负多少责任一、医疗事故不同等级要负多少责任医疗事故鉴定的任务是综合分析医疗过失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


·容留他人吸毒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容留他人吸毒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惠州市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支付,其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惠州市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支付,其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惠州市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有谁支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


·欠债被起诉的后果是什么?
      欠债被起诉的后果是什么?欠债被起诉的后果有:1、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2、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


·起诉离婚应在哪里法院提出?
      日常生活中,离婚这个词我们经常听到,如果夫妻双方要选择离婚,可以以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的方式办理,一般协议离婚适用于双方并无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


·连带担保责任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有哪些?
      连带担保责任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有哪些?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