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拆迁补偿政策

拆迁补偿政策一、拆迁补偿政策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备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
  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 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
  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以上就是我国2拆迁补偿政策的最新内容,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无论是进行征收土地还是房屋,都必须要对被征收人作出相应的补偿,如果你所获得的拆迁补偿不合理的话,应该果断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理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果我想离婚对方不愿意怎么办
      如果我想离婚对方不愿意怎么办对方不愿意离婚,以下有三种方式可以解决:1、向法院起诉再次离婚我国婚姻法及其他的相关规定表明,我国的公民享有婚姻自......


·投标保证金什么情况被没收
      投标保证金什么情况被没收一、投标保证金什么情况被没收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


·在法律上豁免是什么意思?
      在法律上豁免是什么意思豁免权,亦称律师——当事人特免权,是证人拒绝作证权(Immunityofwitness)的一个分支,它是指律师贝卢斯科尼再获政治豁免权。对......


·检察院一次退侦和二次退侦条件是什么?
      一、检察院一次退侦和二次退侦条件是什么?检察院作为刑事案件的公诉机关,在收到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和证据资料后,检察院应当对证据资料进行全面的审......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流程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流程是什么?1.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点击开始申报。通常都是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你选了这项,意味着,你身份证匹配到......


·一、做兼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做兼职可以随时辞职吗?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即可,不论公司是否同意。实际上班的工资公司应该正常结算,不得克扣。如果发生纠纷,可以向......


·一、关节脱位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关节脱位误工费怎么计算?关节脱位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


·开发商的欺诈行为有哪些
      开发商的欺诈行为有哪些一、开发商的欺诈行为有哪些1、成品房交付标准下的菜单式示范销售。一般而言,成品房交付,装修成本直接含在房价里。通过菜单......


·长春出租车误工费怎么计算?
      长春出租车误工费怎么计算?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误工费根据......


·案件梳理
      案件梳理武汉交警通报,6月15日1时31分,驾驶员王某强(男,26岁)驾驶鄂A60ZQ1号英菲尼迪牌小型轿车,沿江岸区沿江大道南向北行驶至三阳路路口时,先......


·一、工作五年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工作五年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哪些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