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最低为多久?

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最低为多久?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最低为一个月的时间。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是收监,注意区分。二、缓刑考验期满怎么办?被宣告缓刑并不意味着可以无条件地回归自由,相反,缓刑的设置实质上是附条件地暂缓执行刑罚。基于此,我国刑法中对缓刑设置了一定的考验期。只有在缓刑考验期间,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认真遵守一定的规范,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方能最终获得好的结果。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刑法》第76条的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后有三种情况:1、 考验期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没有重新犯罪或者被发现漏罪,则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相关机关予以公开宣告;2、 考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3、 在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关于缓刑考验期限,在进行确定的时候,是需要根据所判的刑罚种类来进行不同的判断。比如说如果所判的是属于拘役的状况,那么是不能够少于一个月的时间。有期徒刑同样如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探望权
      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探望权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探望权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出现下列原因时,探望权将会终止:1、被探望人死亡;......


·是否有离婚的法律援助?
      是否有离婚的法律援助?我们知道法律援助针对的对象是经济困难者,那么是否有离婚的法律援助呢?法律的援助包括有很多情形,比如请求给予了低保待遇......


·什么是并购重组审核?并购重组审核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什么是并购重组审核?并购重组审核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一、什么是并购重组(一)并购并购的内涵非常广泛,一般是指兼并和收购。兼并—又称吸收合......


·夫妻共同财产过户未到场怎么办?
      夫妻共同财产过户未到场怎么办?1、夫妻共同财产过户时一方未到场那么不一定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此时主要是看没有到场的一方是否有委托人。因为一般办理......


·是否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后追陪?
      国家本来就要求每个开车的司机都必须带好驾驶证才能够合法上路,但是也有的司机虽然会开车却没有按照规定去考驾照,甚至还觉得自己的车技已经可以避免......


·附随义务的产生的依据是什么?
      附随义务的产生的依据是什么?附随义务的产生的依据是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


·500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可以直接申请上市吗
      500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可以直接申请上市吗一、500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可以直接申请上市吗不可以,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


·工伤鉴定后辞职可以吗?
      我们在工作时有可能因为突如其来的意外而受伤,这些我们无法预知,此时我们最需要知道的就是如何最大限度的降低我们其他方面的损失,同时尽全力保护自......


·版权侵权认定原则有哪些
      版权侵权认定原则有哪些著作权法只对列举了侵权行为,而没有规定侵权认定的明确标准。实践中著作权侵权认定原则有哪些?侵权行为是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


·造成劳务派遣事实劳动关系之过谁来承担?
      造成劳务派遣事实劳动关系之过谁来承担?在工程建设领域,劳务派遣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用工形式。施工单位会同派遣工签署劳动合同,规定好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方离家出走多久可以起诉离婚
      一方离家出走多久可以起诉离婚针对“一方离家出走多年”这种情况,处理时,一是必须先要解除已有的婚姻关系;二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方法有两种,既可以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