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犯罪分子坐牢了罚金还要交吗?

犯罪分子坐牢了罚金还要交吗?
  
  一、犯罪分子坐牢了罚金还要交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主刑后,还并处罚金的,罚金刑是需要执行的,如果犯罪分子不交纳罚金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不缴纳的处理是怎么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
  
  三、罚金的执行方式有哪些,罚金怎么执行?
  
  在人民法院判处罚金后,接下来面临的就是如何执行的问题。那么,罚金的执行方式有哪些?根据我国《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关于罚金怎么执行的问题,其实有以下几种方式:
  
  1、 限期一次缴纳。这是指通常情况下的要求,罚金数额不大或者数额虽大,但缴纳不困难;
  
  2、 限期分期缴纳。这是在数额较大,且缴纳有困难时的情况下采用的;
  
  3、 强制缴纳。这是指该缴纳不缴纳的情况下,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4、 随时追缴。在不能全部按期缴纳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任何时候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即可随时追缴;
  
  5、 减少或者免除缴纳。当被执行人缴纳原判的罚金有困难,经申请并查证属实可以减少或免除缴纳罚金。
  
  综合上面所说的,罚金是由违法者来进行支付的,不管犯罪分子是否被判了有期徒刑,这笔罚金都需要进行给予,如果无力承担的话,那么执法人员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了有可执行的财产,那么就会强制执行,而对于有钱不支付的肯定就会直接强制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法集资员工被判刑多少年?
      非法集资犯罪的主体很多时候是公司,作为公司的直接负责人,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要承担主要责任。而有的员工也参与了非法集资犯罪,金额较大的话,也会被......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故意伤害轻伤二级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一、工伤病退死亡待遇包括哪些?
      一、工伤病退死亡待遇包括哪些?工伤职工退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享受待遇后,再死亡的,享受《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待遇。职工的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


·法院怎么判决离婚
      生活中,有的夫妻会因为离婚问题而闹上法院,此时法官在做出判决的时候,主要依据什么呢?换言之,法院怎么判决离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


·母亲家暴什么程度可以判刑
      母亲家暴什么程度可以判刑通常是达到轻伤这个标准,才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是一般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请求,公安机......


·现在离婚的人群也是越来越多的
      现在离婚的人群也是越来越多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出轨有的是感情不和等,离婚也是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不过都需要对于财产以及子女等问题......


·该如何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离婚后,一方实际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的,那么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面对旅行中的强制消费,该怎么办?
      《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规定:“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擅自违反合同约定增加购物次数、延长停留时间的旅行社,每次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


·涉嫌故意伤害加抢劫罪可能判缓刑吗
      涉嫌故意伤害加抢劫罪可能判缓刑吗一、涉嫌故意伤害加抢劫罪可能判缓刑吗?涉嫌故意伤害加抢劫罪基本是不会判缓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夫妻双方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夫妻双方分居多久可以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经济补偿金是税后工资还是税前的工资我国《劳动法》
      经济补偿金是税后工资还是税前的工资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应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虽然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