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有期徒刑数罪并罚不超过多少年?

有期徒刑数罪并罚不超过多少年?不超过多少年就要看实际情况,一个是数罪并罚总和刑期超过三十五年的,不得超过二十五年,虽一个zhi是被判处死缓,缓期满后,没有故意犯罪的,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不得少于二十五年,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最多不能超过25年。二、数罪并罚有哪些原则?(1)并罚原则,亦称相加原则、累加原则或合并原则等,是指将一人所犯数罪分别宣告的各罪刑罚绝对相加、合并执行的合并处罚规则。(2)吸收原则,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采用重罪吸收轻罪或者重罪刑吸收轻罪刑的合并处罚规则。换言之,它是由一人所犯数罪中法定刑最重的罪吸收其它较轻的罪,或者由最重宣告刑吸收其它较轻的宣告刑,仅以最重罪的宣告刑或者已宣告的最重刑罚作为执行刑罚的合并处罚规则。(3)限制加重原则,亦称限制并科原则,是指以一人所犯数罪中应当判处或已判处的最重刑罚为基础,再在一定限度之内对其予以加重作为执行刑罚的合并处罚规则。(4)折衷原则,亦称混合原则,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的合并处罚不单纯采用并科原则、吸收原则或限制加重原则,而是根据法定的刑罚性质及特点兼采并科原则、吸收原则或限制加重原则,以分别适用于不同刑种和宣告刑结构的合并处罚规则。综合上面所说的,有期徒刑中如果遇到在两个罪名以上的,一般就会按数罪并罚来进行处理,从而就会先由执法人员对刑事的总期进行计算,从而再来算出具体的判刑年限,所以,不同的案件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所存在的刑期也会不一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个人商标是否可以出售 依据商标法的规定
      个人商标是否可以出售依据商标法的规定,个人商标是可以出售的,个人转让商标时要签署转让合同,并且最好到商标局办理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


·自书遗嘱有效要件都有什么
      自书遗嘱有效要件都有什么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质押合同范本是什么?质押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
      质押合同范本是什么?质押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质押合同范本质押合同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


·公司情况说明书格式范文是什么?
      公司情况说明书格式范文是什么在我国,公司是否盈利,关系着公司的未来经营、所以说,一定要对公司的情况,包括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才......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有哪些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有哪些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


·违约责任免除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违约责任免除的法定事由是什么一、违约责任免除的法定事由是什么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


·继承法中可以不承担债务吗
      继承法中可以不承担债务吗可以,根据我国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房子70年产权可续期,无需申请,无前置条件。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业主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市、县国土资源......


·疫情期间申请减免房租的条件有哪些?
      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没有明确的规定,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依据当地具体情况出台的地方政策,鼓励出租人减免经营者的租金。而这样的政策针对的多是企......


·建设用地征地补偿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建设用地征地补偿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建设用地征地补偿的具体流程是什么1、公告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


·醉酒驾驶致人重伤该怎样赔偿
      酒后驾车致人重伤属于交通肇事罪,需要赔偿受害人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如果造成伤残了还需要支付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如没有醉酒,单纯是酒......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