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医疗事故鉴定书内的内容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书内的内容是什么?
  
  1、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
  
  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
  
  2、那些当事人和机构可以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 法院委托;
  
  2)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
  
  3) 患者本人;
  
  4) 死亡患者的近亲属,顺序为:①配偶②子女、父母③兄弟姐妹;
  
  5) 医疗机构
  
  3、哪些情况下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 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 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 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 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 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4、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是多少
  
  区(县)级医疗事故鉴定费为2500元,省、直辖市级为3000元。
  
  5、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预缴付
  
  1) 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 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 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6、患者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提供的资料
  
  1) 提起鉴定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 病历资料:由患者保管门急诊病历的,患者应当提供所有门急诊病历资料;住院患者应当提供就诊及出院证明等资料。
  
  7、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的资料
  
  1) 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 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
  
  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 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 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 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8、抽取鉴定专家的注意点
  
  1) 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
  
  2) 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申请其回避:
  
  ①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②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③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9、一方当事人可以有几人参加鉴定
  
  不超过3人,律师可以作为代理人参加鉴定。
  
  10、书面陈述意见的主要内容 提起鉴定的当事人应当向医学会提交书面陈述意见,该意见重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
  
  2) 对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
  
  3) 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
  
  4) 阐明医疗机构的过失构成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且该医疗过失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等理由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四)至(八)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
  
  11、医疗事故的责任分类
  
  1) 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 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 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 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12、再次鉴定的提起
  
  1) 提起人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当事人;
  
  2) 时效: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
  
  3) 费用缴付方:一般为提起再次鉴定的当事人支付。
  
  1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终止
  
  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在专家鉴定组作出鉴定结论前,双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当事人提出停止鉴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终止。
  
  14、书面陈述意见的重要性
  
  当事人的书面陈述意见是鉴定专家在鉴定前了解当事人申请鉴定意图的唯一重要书面材料,对鉴定专家的对医疗事件的初步印象具有重要意义,从而对鉴定结论具有一定的影响,故书面陈述意见是一份非常重要的鉴定文书。该书面陈述意见书应当包含医疗和法律两方面的内容分析,要求抓住主要问题,做专业阐述,行文应简明而扼要,以期既充分表达当事人的意思,又达到影响专家的效果。
  
  15、医疗事故鉴定会的程序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程序如下:
  
  1) 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2) 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3) 双方当事人退场;
  
  4) 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5) 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16、参加鉴定会的重要技巧
  
  1) 当事人要保持低姿态,充分展示弱者的地位,以获得鉴定专家的同情;
  
  2) 陈述应当针对重点展开,对陈述的内容应当有成分的病历记载和医学权威专著作为依据;
  
  3) 针对专家的提问,回答应当恰当而专业,尤其应当实事求是,对不知道的问题不要强词夺理,以充分尊重专家为最重要的原则。
  
  17、鉴定结论在多少时间内作出
  
  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18、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内容
  
  1)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2) 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3) 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4) 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5) 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6) 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7) 医疗事故等级;
  
  8) 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共同财产依法分割的条款有哪些内容?
      离婚共同财产依法分割的条款有哪些内容?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


·已经租出去的房子可以抵押吗?
      已经租出去的房子可以抵押吗房屋出租是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使用权转让给房屋承租人的法律行为,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由承租人享有;房屋抵押是在房......


·新刑法强奸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新刑法强奸罪的认定是怎样的?根据2015年实施的新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出车祸要喊对方赔误工费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出车祸要喊对方赔误工费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


·员工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是否需要通知
      一,员工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是否需要通知不需要。《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必须提前30日通知,那就要看当......


·法律规定债务属于遗产吗?
      法律规定债务属于遗产吗??债权属于遗产,被继承人的债务属于个人的消极财产,只要是合法的个人财产,仍然属于遗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


·民事诉讼上诉诉讼费谁来承担?
      民事诉讼上诉诉讼费谁来承担?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如果......


·公司侵占罪立案标准、犯罪构成是什么?
      我们知道在国刑法有一条罪名叫做职务侵占罪,具体就是有部分公司或者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在职务上的工作便利,将其坐在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非法集资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非法集资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


·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一、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几点:1、赠与合同......


·交通肇事罪辩护律师怎么收费
      律师这个行业大家应该都不陌生,不管你是处在什么情况下,都是可以请律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找到一个对的律师,对自己的帮助是非常大的,最近的交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