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小孩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小孩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小孩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9、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0、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11、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二、双方如何解决医疗事故赔偿?
  
  1、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争议的,医疗单位、非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个体开业医务人员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由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2、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请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科大学处理。其中,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3、双方当事人对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科大学所作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广汉房产纠纷律师的作用
      四川广汉撤市建区,这个消息近段时间来一直在传。随着经济的发展,广汉的房产经济也在日益升温,目前广汉地区有很多村都面临拆迁,同时带来的就是拆迁......


·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其中就离不开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也可以说成
      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其中就离不开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也可以说成是对事故责任的判定。根据判定的结果,才清楚当事人应该对此次事故承担多少比例的赔偿......


·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一般诉讼请求是在原告提出诉讼时就会在起诉状中说明。但实际的诉讼过程中,原告有可能因为掌握了新的证据......


·上海离婚房产贷款变更贷款人怎么办理?
      现在买房的压力很大,很多夫妻都会在结婚的时候都会共同购房,并一起还房贷,但是如果在双方生活中最终走向了离婚的结局,离婚就势必牵涉到财产的分割......


·房屋租赁登记鉴证办事应注意哪些?
       一、办事须知1、凡单位自有非住宅房屋或私有房屋租赁的,租赁双方必须到市、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租赁登记鉴证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


·单位福利房和单位集资建房有什么区别
      单位福利房和单位集资建房有什么区别?1、产权归属不一样:单位福利房房屋产权归单位所有,后期职工按标准价或优惠价购买获得全部或者部分产权;单位集......


·醉驾法院一般都怎么判刑处罚
      醉驾法院一般都怎么判刑处罚醉驾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是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是判处拘役,并处罚金,也就是说最高可以判6个月,并处罚......


·期房转让的步骤具体是什么?
      期房转让的步骤具体是什么第一步:签订预售合同期房转让前,转让人必须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预售登记后,第一......


·被检察院批捕了就一定会判刑吗
      一、被检察院批捕了就一定会判刑吗?不一定,只能是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被采取逮捕措施的人是否有罪,是否需要判刑。逮捕属于我国刑事强制......


·交通肇事伤残评定标准需要多长时间出结果
      交通肇事伤残评定标准需要多长时间出结果?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


·滥伐林木罪是过失犯罪吗?
      滥伐林木罪是过失犯罪吗?一、滥伐林木罪是过失犯罪吗?不是过失犯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不该滥伐,滥伐林木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