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人伤赔偿谈判规定是什么?

交通人伤赔偿谈判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人伤赔偿谈判规定是什么?
  
  交通人伤赔偿谈判规定是必须要遵循当事人自愿公平原则,具体处理方式如下所述:
  
  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
  
  4、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
  
  5、因检验鉴定可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
  
  6、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
  
  7、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
  
  8、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9、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上级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
  
  二、 人伤交通事故处理技巧有哪些?
  
  1、下车主动关心伤者。不要有任何责备,但不要移动或者触碰倒地不起的伤者。
  
  2、现场拍摄照片。同一张照片中包含伤者位置 车辆位置 分道线标志参照。如无条件取全景可分2张拍摄,伤者位置 分道线标志,车辆位置 分道线标志。
  
  3、如伤者无法移动切记车辆保持原状,拨打110,在警察来之前不用与对方讨论事故责任。
  
  4、等待的时间内继续口头照顾伤者(但切记不要做任何抢救动作,伤情危重的只能同时拨打120急救)。
  
  5、警察来了也不用和对方争辩责任,只做2件事,说明情况(无需阐述个人认为的事故责任),另外提交事故照片。
  
  6、由警察同志来判定事故责任,人伤事故扣证或者扣车是难免的,仔细阅读扣证单和保管扣车单。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那么不可避免的就会有赔偿方面的规定,所以双方当事人应当静下心来关于赔偿问题,好好的协商。当然协商调解必须是本着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原则来进行,任何人不能够强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能缓刑吗?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能缓刑吗?一、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能缓刑吗?交通肇事逃逸是不可以判缓刑的,判缓刑的条件也只限于很少例如逃逸后主动自首......


·村民股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村民股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____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参考格式)签订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合营他方: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是由......


·成都“房产新政15条”核心规定是什么?
      成都“房产新政15条”核心规定是什么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核心内容为优先确保......


·检察院不批捕立即释放是多久
      一、检察院不批捕立即释放是多久?一般释放的时间不会超过24个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


·对于未成年来说
      对于未成年来说,因为自己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所以自己的权益维护除了自己的监护人以外,就是有关的法律规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监护人责任保险,在我们......


·一、房子担保贷款了怎么样能拿回来?
      一、房子担保贷款了怎么样能拿回来?只有贷款偿还完毕在法律上才能拿回房子的产权。如果商品房产权证正本已经抵押在银行,购房者还完了贷款,或者......


·商标侵权移送标准是怎么样的?
      商标,这个是需要注册登记的,首先需要有一个自己的产品,然后到相关的机构注册这个商标,注册成功之后,这个商标的专属权就是属于你的任何人不可以侵......


·员工因打赌点燃酒精导致火灾怎么处罚
      员工因打赌点燃酒精导致火灾怎么处罚一、员工因打赌点燃酒精导致火灾怎么处罚员工因为打赌而点燃酒精导致工厂发生火灾的,因为员工在主观上并不是......


·商标侵权跟律师私了违法吗?
      一、商标侵权跟律师私了违法吗?依据刑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所以出现侵权纠纷时,只要双方同意的,是可以私下和......


·哪些情况不用找离婚律师?
      离婚律师肯定就是专门打离婚官司的律师,在有些人的观念里面,只要是进行离婚诉讼的,就一定要找离婚律师,其实不然,在这些情况下,其实用不着找离婚......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重复提起异议拖延执行的,法院应否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同一执行行为有多个异议事由,但未在异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