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员工被羁押社保公积金还需要继续缴纳吗

员工被羁押社保公积金还需要继续缴纳吗?员工被羁押社保公积金可以暂停缴纳。在羁押期间可以暂停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被羁押的员工经人民法院的审判确定有罪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被羁押后又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1、被无罪释放的被告人可以通过负责赔偿事项的机关提出所需赔偿要求,并提交要求赔偿的申请书,申请书应写好无罪释放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以及无罪释放被告人的工作单位、住所,以及工作单位的法人或者公司的主要负责人。2、在赔偿申请书上要详细的写明要求赔偿的详细申请,以及这次具体时间的描述;3、最后要写明申请赔偿的具体日期。负责赔偿事项的机关部门收到无罪释放的被告人所提出的赔偿申请书在两个月内做出赔偿决定通知提起赔偿要求的无罪释放的被告人。4、如果提起赔偿要求的无罪释放的被告人从提起赔偿之日两个月没有收到县官负责赔偿事项的机关部门对此赔偿要求做出赔偿决定的通知,此无罪释放的被告人在两个月时限过三十日之内可再次向此责赔偿事项的机关部门重复提交赔偿申请。对公司来讲只能是暂停劳动合同,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因为被羁押不代表员工一定是有罪的,如果被羁押以后公检法机关又宣告无罪释放的,当事人可以向国家申请赔偿,用人单位也要补交之前没有给职工交的社保和公积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普通交通事故有精神损失赔偿吗?
      一、普通交通事故有精神损失赔偿吗?一般性的交通事故是没有精神损失费的,只有在涉及到人员死亡或伤残的情况下才有,而且这种情况通常还要到法院起诉后......


·面对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土地开始被征用,以满足城
      面对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土地开始被征用,以满足城市的发展。那么,面对房屋被拆毁的,首当其冲的便是该如何补偿自己所受的损失这个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争议案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争议案例按照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流转的,这样对于提高闲置土地使用率非常有好处。但是在实践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因......


·打架把牙打掉算几级、怎么赔偿
      打架把牙打掉算几级、怎么赔偿打架将对方牙齿打掉一颗属于违法行为,打掉两颗以上就涉嫌犯罪。按照规定,打架致人一颗牙齿折断或者脱落属于轻微伤,应......


·缓刑期满怎么办 怎样对缓刑犯进行考察
      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只能对被判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适用缓刑,当然被认定为累犯的话则属于例外情况。但实际针对不同主刑的罪犯,确定缓刑考......


·男方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当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后,无法继续在一起生活的,双方可以会选择离婚。对于任何一方来说,离婚都是一件大事,需要妥善处理,尤其是财产分割上面,更应该......


·销赃罪量刑标准与金额有关系吗
      有关系的,金额越大,责任就越大。如果仅有一次:1、收赃金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在10000元以上不满15000元,基准刑为管制刑......


·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子
      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子,其实最终办理下来了房产证之后,那么才算是从法律意义上讲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不过有些特殊的房产本身就是无法办理房产证的,......


·男方先提离婚需要进行赔偿的吗?
      一、男方先提离婚需要进行赔偿的吗  男方先提离婚如果有法定的过错行为的就需要进行赔偿。主要有:重婚行为;与他人同居行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


·非法集资的四个条件分别是什么
      通过我国执法机关对非法集资案件的打击和查处力度来看,在侦办过程当中总结出了非法集资的一些特点。往往参与非法集资的人数比较多,涉案金额比较大,......


·交通事故纠纷中误工费的认定是如何证明的根据《最高
      交通事故纠纷中误工费的认定是如何证明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