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能主张年终奖吗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能主张年终奖吗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的工资自主权,但是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年终奖金。在实践中,如果劳动者想保护自己的“年终奖”,就应该和用人单位签订周密的劳动合同,并对年终奖进行细致约定。此后,一旦与用人单位因年终奖发生争议,约定将是劳动者胜诉的“法宝”。二、在法律上公司是否有义务给员工发放年终奖答案就是法律根本没有明确的条款来约束年终奖。年终奖给不给,取决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在于员工和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否规定,根据绩效考核确定年终奖数额或者按照惯例每年都发放年终奖,其实这样的年终奖视为工资,因此这种情况下年终奖是不能少给员工。员工离职后,单位拒绝支付的,可以视为拖欠工资。员工有权利要求公司按时给支付足额工资给员工,否则员工可以到当地的劳动局申请仲裁维权。另一方面,在员工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从未规定过给员工发放年终奖、发放数额、以及发放对象的,或者通过抽奖的方式发放给员工,这些奖励就应该视为福利,年终奖给不给你取决于所在公司。给你是幸运,不给你是应该的。但是现实中许多公司是根据整体的盈利情况决定年终奖是否发放。所以,多为公司创造利益,年终奖就可能有你的份。如果年终奖视为福利的,公司是否发放,都是由单位做主。有些单位将员工在年底离职视为自动放弃年终奖,这样员工也是无法通过法律的途径要求公司支付年终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合法审慎。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虽然公司对奖金的发放有一定的自主权,但是也应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不能肆意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什么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现售的条件为:(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


·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条例内容如何?
      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条例内容如何?现在很多家庭都有自己的私家车了,因为轿车相比较公交车来说无论哪个方面都方便很多,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因为生活......


·监视居住的一般是多久2023
      监视居住的一般是多久监视居住的时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限制比取保候审严厉,在时限上规定......


·一、个人工资买了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个人工资买了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个人工资买了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


·行政处罚滞纳金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行政处罚滞纳金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一、行政处罚滞纳金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一)催告程序1、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催告书应载明4项内容:......


·犯罪嫌疑人立功表现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立功表现有哪些?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犯罪人之间往往互相了解各自的犯罪行为,犯罪人在归案以后,不仅交代自己的罪行,而且揭发检举他人......


·故意杀人怎么量刑处罚?
      在故意杀人的情况下,行为人可以说是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的意图,这显然是很恶劣的,因此虽然都是对他人造成了伤害,但我国对故意杀人的处罚自然就......


·第三者提出分手离婚算不算重婚
      第三者提出分手离婚算不算重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第三者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就算重婚。即便分手了也可以追究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87条规定......


·侵权行为与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侵权行为与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侵权行为与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我国民事立法关于不当得利只有两个条文,《民法通则》第92条:“没有合法......


·交通三级伤残保险可赔多少?
      交通三级伤残保险可赔多少?一、交通三级伤残保险可赔多少?交通事故三级伤残的赔偿金额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在十万元左右。具体赔偿项目有:......


·破产清算的意义及程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的意义及程序是什么?很多人说现在生意越来越不好做,有很多小公司不能顺应时代的发展而面临破产倒闭,您都知道,公司在倒闭之前是要进行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