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么算分居两年?

按照法律的规定,夫妻要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话,必须要持续达到两年或两年以上的时间,这样才能判决离婚。那么您知道怎么算分居两年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算分居两年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
  
  1、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一方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的当天止;
  
  2、分居时间应该连续计算。
  
  如果夫妻分居后又同居的,应当从夫妻最后一次同居结束后重新计算。无论夫妻双方分居过几次,前面的分居时间都应该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二、分居满两年一定会判离婚吗
  
  中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该条规定中虽然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的规定,但不是分居满两年就一定可以离婚。
  
  事实上,分居十年二十年也不会自动离婚,所谓分居一定时间会自动离婚是人们对这个法律条文的误解。
  
  即使分居满两年,也不是自动视为离婚,协议离婚的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起诉离婚的要通过法院起诉,判决离婚生效后才是正式离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分居两年的界定,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但您也不要以为只要夫妻分居满了两年,就一定能判决离婚,此时要求必须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合而分居。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建筑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


·一、谎报事故情节严重会如何处罚?
      一、谎报事故情节严重会如何处罚?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区别有哪些?
      一、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区别有哪些?(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


·拘役和有期徒刑缓刑由谁执行?
      拘役和有期徒刑缓刑由谁执行?拘役和有期徒刑缓刑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1条第2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


·民事诉讼立案前调解时间是什么时候
      民事诉讼立案前调解时间是什么时候一、民事诉讼立案前调解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


·酒后驾车处罚标准具体是什么
      在我国不允许机动车驾驶人员有酒后驾车的情况,而这里主要就包括了两种,即饮酒后驾驶和醉酒后驾驶,虽然都是属于酒驾行为,但因为实际的严重程度不同......


·离婚协议是不是双方签字就可以生效不是
      离婚协议是不是双方签字就可以生效不是。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


·当事人行贿10万元判刑吗
      一、当事人行贿10万元判刑吗判决按照我国的行贿罪进行审理,处罚这类违法人员的罪行。行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公务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


·保留胎儿继承份额怎么算?
      保留胎儿继承份额怎么算?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该如何处理?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该如何处理?医疗机构要是与患者有争执不下的事情,那么这便可以称为医疗纠纷,其中又具体分为了医疗合同纠纷和医疗侵权纠纷。对于......


·城镇居民:
      城镇居民:  2015南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6103.62元  2016南京城镇居民超生罚款约为18.4万—36.9万元(合法已婚)  各种情形的罚款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