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遗嘱公证可以多次更改吗?

遗嘱公证可以多次更改吗?遗嘱公证是可以更改的,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二、订立遗嘱形式的要求有哪些?《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综合上面所说的,遗嘱公证就代表着是自己的遗嘱是通过公证部门认可的,但如果涉及到内容有变动的话,那么是可以进行更改遗嘱,但必须要再立一份遗嘱公证才能推翻之前的哪一份遗嘱,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多咨询一下公证部门,这样才能更好的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刑事诉讼中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在刑事诉讼中回避的理由有哪些一、在刑事诉讼中回避的理由有哪些一般理由: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


·不安抗辩权的司法解释以及成立条件 不安抗辩权对于很多不熟悉
      不安抗辩权的司法解释以及成立条件不安抗辩权对于很多不熟悉法律的人来说是一个相对比较陌生的一个名词,那么就这一名词而言?不安抗辩权的司法解释......


·民事诉讼时效抗辩口头提出可以吗?
      民事诉讼时效抗辩口头提出可以吗?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是公民的权利,当民事诉讼案件中出现诉讼时效过了的情况时,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出抗辩。那么民事......


·薪酬福利专员工作内容?
      薪酬福利专员也就是负责企业薪酬福利管理的人员,薪酬福利包括工资、保险等内容,那薪酬福利专员工作内容都包括哪些,这个职位对于从业人员有什么要求......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签字有效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签字有效吗对于交通事故责任书,当事人签不签字都一样。并不影响什么,若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具体内容......


·公司法增资申请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增资申请的规定内容是什么?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市场经济,对于公司的发展有着极大的挑战,因此很多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都会采用公司增资的方式......


·老婆去世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老婆去世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继承法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内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被继承人所遗留的遗产由该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


·容留他人吸毒怎么处罚?
      容留他人吸毒怎么处罚?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一)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


·在我国司法公安案件处理的实际中,销案一般包括久查未破、已经超
      在我国司法公安案件处理的实际中,销案一般包括久查未破、已经超过追诉期的案件,当事人或犯罪嫌疑人全部死亡的案件,以及破案后发现达不到刑事追究的......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吗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吗交通事故中,有的肇事者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而选择在肇事后逃逸,这样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日后不仅会承担更重的责任,保险公司......


·孩子的十八年抚养费要多少钱
      孩子的十八年抚养费要多少钱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