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于房产签完离婚协议后另立遗嘱哪个有效

对于房产签完离婚协议后另立遗嘱哪个有效?对于房产签完离婚协议后另立遗嘱哪个有效的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离婚协议签订以后,只有离婚之后才会生效。如果没有离婚,离婚协议没有效力,如果婚姻存续期间丈夫死亡,并且立有遗嘱,那么遗嘱效力高于离婚协议。如果离婚之后对方去世的,由于离婚协议已经将房产所有权归于另一方,只需要变更登记。遗嘱中关于房产的分配就是无效的。二、协议和遗嘱的区别有哪些?(1)法律性质不同。遗嘱是立遗嘱人的单方法律行为,体现立遗嘱人的个人意志,不受他人意志影响,立遗嘱人可以单方将之变更或撤销。分产协议则须两个以上民事主体达成合议,体现的是所有协议主体的共同意志,如不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条件,协议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或撤销;(2)处分的财产不同。遗嘱是对立遗嘱人对其本人所享有的个人财产的处分,分产协议所处分的不限于家祖长辈的个人财产,也可以是家族成员的共同财产;(3)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遗嘱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分产协议一般自协议各方签字时生效,如果附有条件或期限,则自条件或期限成就是发生法律效力。三、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有: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2、离婚原因及办理协议离婚的方式;3、财产处理(婚前婚后),包括债权债务的处理;4、子女抚养和教育(包括对方对子女的探望方式有时间);5、女方在离婚时是否怀孕;6、其他约定。离婚协议跟遗嘱之间没有任何可比性的,在离婚后当事人也能立遗嘱,只要遗嘱中分配的财产是本人的合法财产,那跟之前的离婚协议也毫无关系,甚至于在已经离婚了的情况下,遗嘱中都能把自己的一部分遗产留给前妻或前夫。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不良资产拍卖时间是什么?
      不良资产拍卖时间是什么时候?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倒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不少商家或者是企业单位、个人利用不当手段获取金钱的现象,此种财......


·公司买股份股东纠纷如何处理?
      公司买股份股东纠纷如何处理?一、公司买股份股东纠纷如何处理?处理方式:1、股权确认投资者设立公司或者参与设立,或者受让公司股份,或者取......


·购房买主反悔交了定金没签合同如何处理?
      在购房过程中,我们往往会先交定金,然后再交齐其他的款项,那么购房买主反悔交了定金没签合同如何处理?购房买主反悔交了定金没签合同如何处理是要看......


·划痕险快到期理赔技巧是怎样的?
      划痕险由于只是一种附加类型的险种,故而价格比较低,对于民事主体个人来说,在购买车辆之初,为了减少自己在发生意外事故时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一般......


·工伤认定期限是多少天?
      工伤顾名思义就是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一般情况下任何企业公司都会对安全问题十分的重视,大部分务工人员认为在工作中受伤,单位就要认定他为工伤,不清......


·侵犯名誉权代理意见书应该怎么写
      侵犯名誉权代理意见书应该怎么写一、侵犯名誉权代理意见书应该怎么写?一)首部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


·劳动合同终止有七种情况 一、劳动合同终止有七种情况是什么?
      劳动合同终止有七种情况一、劳动合同终止有七种情况是什么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


·经典实用离婚协议书
      男方:。。。(身份证登记信息)女方:。。。(身份证登记信息)男女双方经协商,就双方离婚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离婚后男方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会坐牢吗
      对于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是由父母承担的,那么离婚后男方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会坐牢吗?离婚后,父母与孩子的关系是不会消失的,一方抚养子女,......


·网贷不还利息会一直滚么?
      网络借贷是一种新兴的借贷方式,也属于民间借贷,受法律的限制和保护。部分不合法的企业有可能以借贷名义行骗,即使是合法网贷企业也有可能出现管理风......


·交强险与商业险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司机们为了自己出车祸后能够尽可能多得到保险的赔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就会在购买了强制性的交强险之后又额外参加了商业保险,但是一旦真的出现交通事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