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最高院关于立功的认定是怎样的?

最高院关于立功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最高院关于立功的认定是怎样的?
  
  具备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一)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的;
  
  (二)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三)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四)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包括同案犯);
  
  (五)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
  
  二、不认定为立功的情形有哪些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嫌疑人的,以下几种情形不能认定为立功:
  
  1、本人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径获取的;
  
  2、本人因原担任的查禁犯罪等职务获取的;
  
  3、他人违反监管规定向犯罪分子提供的;
  
  4、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提供的。
  
  5、为使犯罪分子得到从轻处理,犯罪分子的亲友直接向有关机关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不应当认定为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现。
  
  6、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时没有指明具体犯罪事实的;
  
  7、揭发的犯罪事实与查实的犯罪事实不具有关联性的;
  
  8、提供的线索或者协助行为对于其他案件的侦破或者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抓捕不具有实际作用的,不能认定为立功表现。
  
  9、犯罪分子提供同案犯姓名、住址、体貌特征等基本情况,或者提供犯罪前、犯罪中掌握、使用的同案犯联络方式、藏匿地址,司法机关据此抓捕同案犯的,不能认定为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
  
  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对于立功的认定是有严格的条件和标准的,比如说提供相关的犯罪分子从事犯罪活动的线索。并且经过查证之后确实是属实的。使犯罪分子到案的可以视为立功的表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未婚生子现在要分手抚养权归谁?
      未婚生子现在要分手抚养权归谁?一、两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由于处于哺乳期或者年龄尚小一般应随母方生活。但这......


·公司法里面董事的职责有哪些
      公司法里面董事的职责有哪些?公司的董事一般作为公司的股东,行使股东应有的权利。董事的民事行为权利高于自然人,对公司的运作和财产负责,这也是......


·法院判决后对方不赔偿离婚应该怎样办理
      法院判决后对方不赔偿离婚应该怎样办理1、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一方不履行法院判决,那么对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任何有悖于生效判决的决定,都是无......


·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一般怎么判
      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一般怎么判一、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一般怎么判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


·缓刑期间在哪里执行矫正?
      缓刑期间在哪里执行矫正?1、《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工作者要做的首先不是简单......


·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书 目前建筑工程劳务承包过程中存在不少
      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书目前建筑工程劳务承包过程中存在不少用工乱象,工程款也不按时发放,为了更好的约束建筑工程劳务承包活动,发包方与承包方需......


·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轻微责任怎么赔偿?
      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轻微责任怎么赔偿?一、司法鉴定轻微责任是什么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责......


·公司在成立时投资人是隐名股东吗
      公司在成立时投资人是隐名股东吗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


·劳动合同无违约金可以进行主张吗?
      劳动合同无违约金可以进行主张吗?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适用情形的,即使没有约定,也可以主张的。违约金条款的适用情形:劳动合同法明确规......


·被继承人生前,可以发生继承吗?
      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


·哪个来证明存在加班事实
      就加班产生纠纷的时候,可能需要对加班事实作出证明。那么实践中,一般是由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来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加班事实呢?要是不搞清楚这个问题,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