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处罚如何进去档案?

刑事处罚如何进去档案?
  
  一、刑事处罚如何进去档案?
  
  "具体刑事犯罪纪录在公安机关肯定是有记录的,理论上是没有进入个人档案, 但在受到刑事处罚时,会有因此开除工职或开除学籍等记录进入个人档案的。并且在此后填写的个人履历表时此段经历应当如实填写。
  
  对子女还是有一定影响的。例如报考人民警察,同等条件下,会优先录取直系亲属没有犯罪记录的人。
  
  在实际生活中,孩子要想从事一些特殊的职业,如警察、公务员、法官、特种兵、要害部门工作人员等还是受一定影响的,尤其是被判重刑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受到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会影响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参加、公务员考试、警校招生、军校招生、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
  
  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行政拘留、罚款。
  
  刑事处罚包括:缓刑、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没收财产等。
  
  二、相关规定
  
  "对于是否受过刑事处罚证明如何进行办理问题,大概两种情况下,需要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否受过刑事处罚证明)。一种是找工作,打算聘用你的单位需要知道你是不是好人,是不是有案底。当然不是所有单位,而是工作内容比较要紧比较敏感的比如在银行点钱在贵重商品仓库看门,对职员的人品道德法律法规方面有要求的。
  
  另一种是办出国手续国外工作签证啥的人家外国人要把关,不给刑事犯打开门缝让你逃避法律制裁跑到国外去继续犯罪。可能还有其他用途我就不清楚了。
  
  办这个证明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到公证处免费领取一张表格。4A纸上半联你自己填写上某某派出所,请为某某人办理是否受过刑事处罚证明。有公证处公章是留给派出所的存根。下半联不要填写,留给派出所填写、盖章,就是交给申请人的证明了:
  
  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是否受过刑事处罚)证明攻略
  
  以前没有那个长方形的印章,是最近加上的:“仅限办理公证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是所有公证处都加盖了呢还是只有这一家公证处的规矩,不知道。按说这个表格盖好派出所的章是拿回公证处办理公证书用的。但是直接拿回聘用你的公司去,也一样可以证明你的清白。
  
  另外一个方法,是单位开介绍信,写明某某派出所,兹介绍我单位某某前去办理某某人是否刑事处罚证明请予接洽等等。介绍信就是那种红头印好的格式。别忘记盖单位的公章。这个不需要去公证处拿表格。派出所收下介绍信,拿出一大本也是印刷好的格式证明而且派出所的章子事先都盖好了,填上内容,撕下来给你。警察叔叔还特别说明,证明信上还要空白,如有需要,你可以自己补充。他举了个例子但我没听明白。反正那个证明信是一大张,比公证处给的这个表格要大方大气。
  
  刑事处罚是对于违反刑事法律规定的行为人的一种处罚,具体包括拘役,管制,缓刑以及徒刑。如果实施了犯罪,但是最终被免于处罚的,那么可能不会被记录到档案里,这个是属于非常幸运的个别情况,为此还是告诫要遵纪守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分公司能以自己名义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自己名义签合同。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的前提是该分公司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如果是特殊行业,......


·销售假药罪的认定与处罚是什么?
      销售假药罪的认定与处罚是什么?(一)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标准是什么1、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重点在于确认犯罪对象是否为假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吗
      职工因公受伤处于治疗期时却面临劳动合同即将解除的问题,这无疑是雪上加霜的,那么在法律上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吗?下面就让我们从劳动合同法,企业......


·非法集资概念是什么?常见类型有什么?
      在之前,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曾搞过很多集资活动,但后来运转遭到了困难。集资具体是指从一个企业单位内部来获得必要的资金,然后让公司内容的员工拿出......


·怎样才能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
      怎样才能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在进行拆迁的时候,无论是土地的拆迁还是房屋的拆迁,此时都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对被拆迁人做出补偿。但对于被拆迁人来讲......


·监视居住是否可以工作?
      监视居住是否可以工作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


·江苏省带薪年休假条例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在我国,职工有充分休假的劳动权利,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都是职工可以休息的日子。职工入职满一年后就可以休年假,并且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关于......


·不知道未成年药流要监护人吗
      未成年人的思想和心智是不成熟的,很容易受到社会上各种因素的诱惑和影响。在社会上我们经常会听到未成年人意外怀孕的消息,大多数情况下父母若是知道......


·河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是国家政府在征用了居民使用权的土地,应该给被征地者的法定补偿。各地市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征地补偿的标准也不相同,且每年都会有......


·关节骨折工伤鉴定能定几级伤残
      关节骨折工伤鉴定能定几级伤残骨折的伤残鉴定标准主要看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伤残的部位等等方面,一般属于十级或者九级。工伤鉴定主要看伤者......


·又犯新罪提请逮捕的程序是什么?
      一、又犯新罪提请逮捕的程序是什么?(一)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手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