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哪些情况允许单方解除合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法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时,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单方面终止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一)由于不可抗力,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客观情况,其发生和后果是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未履行主要债务的。(三)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仍未在合同期限内履行的。(四)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五)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有明确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 转移财产,提取资金,逃避债务;3.商誉受损;4.
  (四)能够终止债务履行能力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后,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又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以自己的行为明示或者明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三)当事人逾期履行主要债务,催缴后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四)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收到工商局的工伤待遇费可能吗?
      收到工商局的工伤待遇费可能吗?工伤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基金和单位共同承担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


·过户房屋产权要注意哪些事项
      在实践中,不少购房者就是由于不重视过户房屋产权,才会使卖方有“一房二卖”的机会,最终是自己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警示购房者在买房要积极办理......


·处理农村土地纠纷问题的相关部门有哪些?
      处理农村土地纠纷问题的相关部门有哪些?我国的土地流转是建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的法律基础上进行的,《土地......


·医疗纠纷协商解决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医疗纠纷协商解决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1、在协商中,最好要求患方有懂医的人员参加,如果患方有懂法的人员参加更好。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调解协议的......


·网赌输了报警后果是怎样的
      网赌输了报警后果是怎样的1、赌博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应当报警,警方有权没收赌资;2、法律依据:(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办理治安案件......


·交通事故处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随着路面上车辆越来越多,我国交通事故发生量也逐年递增。现实中经常存在因交通事故处理不当造成的纠纷,所以很有必要建立交通事故处理制度。我国早些......


·房屋置换的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置换的流程是怎样的(一)置换登记:居民须携带原房屋的有效权证原件、业主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同住人同意置换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置换登记手续。(二)......


·一、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中甲方和乙方是指哪些人?
      一、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中甲方和乙方是指哪些人?父母方和儿女方;家庭财产房产分配协议书格式需要写明甲方与乙方分别是谁,甲方的责任与乙方的责任......


·采购合同违约金比例法律有哪些规定?
      采购合同违约金比例法律有哪些规定?采购合同违约金比例法律有哪些规定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


·我们应该怎么取得土地使用权?
      我们应该怎么取得土地使用权?无论是古代还是当代,土地都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与地位,是生活与活动的必备要素。而与其他东西一样......


·在我国规定办社保要劳动合同吗
      公司是有责任和义务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除了城镇职工以外,我国农户可以办理到的社会保险就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如果是这样的话,对于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