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中甲方和乙方是指哪些人?

一、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中甲方和乙方是指哪些人?
  
  父母方和儿女方;
  
  家庭财产房产分配协议书格式需要写明甲方与乙方分别是谁,甲方的责任与乙方的责任都是什么,以及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甲方(父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儿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女儿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为房改房,房屋登记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原甲乙丙三方曾有口头协议,由丙方出资两万元整以甲方名义购买后,由甲丙双方共同居住,其所有权归甲方享有。待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丙方继承,与乙方无关。由于丙方长期在外工作,且目前出现了困难,急需钱周转,故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并征求女婿与儿媳意见后,共同决定改变原口头协议。
  
  第三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由乙方出资八万元交付丙方,房屋所有权仍归于甲方;但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乙方继承,丙方对本协议所述房屋无继承权。
  
  第四条、甲方本着平等对待每个儿女的原则承诺,在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赠送等行为)。
  
  第五条、该房屋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维修、装璜等,在甲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如费用过大,甲方征得乙丙双方同意后,由三方共同出资。
  
  第六条、该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方不得以出资为由,未经甲、丙两方同意,对本协议所述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七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八条、本协议订立后,乙、丙双方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此房屋内陪甲方居住一段时间,以尽精神赡养之义务。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自乙方给付丙方人民币八万元整时生效。女婿与儿媳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甲方(父): 甲方(母)
  
  乙方: 乙方爱人见证:
  
  丙方: 丙方爱人见证: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订立地点:
  
  综合上面所说的,家庭财产的分割一般都是会涉及到父母还有自己的儿女们,如果几方都协商好,那么就要注明清楚所有的条款,并且要把协议的主体全部写在里面,这样分割的协议才能算是保障到各自的合法权益,从而避免引起各种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俩人离婚房证写两个人名字怎么判?
      俩人离婚房证写两个人名字怎么判?1、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在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没工作怎么办?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没工作怎么办?可以协商分期支付,或者后期支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


·自诉案非亲告罪法院会受理吗
      自诉案非亲告罪法院会受理吗一、自诉案非亲告罪法院会受理吗?自诉案非亲告罪法院也有可能会受理的,因为自诉案的范围不是只有亲告罪这几个罪名。根......


·中国人收养外国小孩的流程是怎样的?
      中国人收养外国小孩的流程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的经济实际逐渐加强,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逐渐提升,故而在现实生活中,可以看到外国人领养中国小孩,中......


·初次情节轻微醉驾指导
      初次情节轻微醉驾指导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是《劳动法》规定的两种合同形式,它们既有一定联系又有所区别。很多人都容易混淆两者的概念,经常混为一谈。那么集体合同与劳动合......


·刑法的基本规定
      刑法的基本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劳动合同终止有经济补偿金吗
      我们知道职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会约定一个期限,那么这一期限到了怎么办,期限到了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可是劳动合同终止有经济补偿金吗?这是很多劳动......


·履约保函有效期是多久
      履约保函有效期是多久,履约保险的风险有哪些?一、履约保函有效期是多久1、一般按合同;银行最长一般提供24个月担保时间,如果继续要提供履约保函,要再......


·房产证办理继承都要什么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


·新婚姻法夫妻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当今的社会中,如果没有房子是一件非常没有安全感的事情,很多年轻人都会选择先买房再成婚,当然也有很多人是结婚后买房,那么问题就来了,新婚姻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