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1个月内的结婚证如何注销 ?

1个月内的结婚证如何注销
  
  ?一、婚姻无效的情形
  
  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
  
  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注销结婚证的情形
  
  对于婚姻无效的情形,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对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依据规定,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是可以撤销其婚姻关系的。因胁迫而结婚,主要是指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或者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人,对婚姻关系中的另一方当事人,予以威胁或者强迫,使婚姻中的另一方当事人违背自己的意愿而缔结婚姻关系的婚姻。受胁迫方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出撤销婚姻登记。
  
  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则婚姻自始无效,即从当事人结婚之时,婚姻就没有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醉驾证据不足包括哪些内容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
      醉驾证据不足包括哪些内容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


·什么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而不违法?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公司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


·网络诈骗多人金额超20万要判刑多久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
      网络诈骗多人金额超20万要判刑多久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络带给您很多便利,但同时也让诈骗分子有了新的渠道可以诈骗人们的钱财,侵犯人们的合法......


·侵权责任诉讼利息可以主张吗?
      侵权责任诉讼利息可以主张吗?一、侵权责任诉讼利息可以主张吗?侵权责任诉讼利息可以主张,虽然并没有明确利息赔偿期限,更没有明确损失的数额,但......


·离婚诉讼开庭前一天可以撤诉吗
      离婚诉讼开庭前一天可以撤诉吗1、只要是法院宣判之前,原告都可以申请撤诉,但是否准许,则由法院裁定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


·信用卡诈骗罪是公诉吗?
      信用卡作为最基础的信用消费工具之一,现在几乎每个人手里都有一张。信用卡可以进行透支,也就是信用卡里有一定的消费额度,持卡人可以进行消费,然后......


·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
      (1991年12月2日公通字<1991>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事故处理和统计工作中都要......


·挪用资金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挪用资金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七十六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外国法院涉及中国公民的离婚判决是否生效?
      对外国法院涉及中国公民的离婚判决,须由我国人民法院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承认后才在我国生效。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经审......


·建设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最长是多久?
      建设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最长是多久?这和土地的性质(用途)有关(例如:是集体土地、无偿划拨还是有偿征用),不同性质土地的使用年限是不一样的。仅以商品房......


·侵犯土地使用权怎么判?
      侵犯土地使用权怎么判?土地使用权是国家或者是个人使用国家土地的拥有者也是权有人,这些土地是不容许他人来侵犯的,但是在我们身边,还是常常会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