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女儿户口迁出能继承老家房子吗

女儿户口迁出能继承老家房子吗
  
  一、女儿户口迁出能继承老家房子吗?
  
  女儿户口迁出也能继承老家房子,继承遗产和户口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失去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总之,女儿把户口迁出去并不是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对于农村的自建房,就算儿女们的户口都在城市也是可以继承的。可是,对女儿来讲,父母如果把遗产给了其他人,女儿也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就只。尊重父母的遗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经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经债务人同意吗一、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经债务人同意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当事人约定不......


·离婚
      离婚,是夫妻双方觉得婚姻生活已经走到尽头时无奈的选择。但是离婚也要符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才可以的。那在怀孕期间可以离婚的吗?根据我国《民法典......


·女人再婚抚养权如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就我国实际情况来说,离婚案件在民事案件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就司法实践中,孩子的抚养权是离婚案件中瓶颈性质的难题。故而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


·环境污染事故是许多公司竭力避免却又总是不小心踩到的一颗威力不
      环境污染事故是许多公司竭力避免却又总是不小心踩到的一颗威力不小的炸弹,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的标准是什么?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所包含的元素......


·拥有的股权能否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
      拥有的股权能否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一、股权能否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股权能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具有典型的广泛性,《金融租......


·被他人殴打该怎么处理
      被他人殴打该怎么处理:如果导致受害人轻伤,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可以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1、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


·端午发生事车祸如何预防?
      端午发生事车祸如何预防?一、端午节预防车祸发生要重点管控路段:1、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衔接路段;2、交通流量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国、省......


·撤销土地使用权证管辖,案件类型有哪些?
      撤销土地使用权证管辖,案件类型有哪些?一、管辖一种是向土地所在地的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这种情况的申请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重伤量刑怎样处罚
      一、交通肇事逃逸致人重伤量刑怎样处罚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集资财务人员责任是什么
      一、非法集资财务人员责任是什么?1、通常情况下,公司员工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因为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属于单位犯罪。根据《刑法》第三十......


·一,工厂劳动者随时可以辞职吗?
      一,工厂劳动者随时可以辞职吗劳动法规定:试用期的员工想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员工需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但是这是在一般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