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能否辞退孕妇期女职工?

可以辞退,单位无故解除孕妇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并且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照本人在单位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准备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孕妇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形,公司也是可以辞退孕妇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也有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国家为了鼓励女性就业,也为了鼓励大家生育,有法律法规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可以辞退特殊时期的女员工,否则就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司机如果醉驾本身是违法的,其实并不在于是否被我国的交警部门查
      司机如果醉驾本身是违法的,其实并不在于是否被我国的交警部门查到,因为本身这种行为就是非常危险的。而且多数情况下,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既包括醉......


·一、土地划拨的房子能买吗?
      一、土地划拨的房子能买吗?划拨土地的房子可以买,就是在过户的时候要交一笔不少的出让金,然后这个房子就会有契证,以后房子买卖就不再需要交了,......


·高空坠物砸人物业责任有哪些?
      如今频频发生高空坠物事件,而现在大多数小区和高楼都有物业公司,而发生高空坠物的方面有很多种?到底那一方有责任了,该由谁来负责?高空坠物砸人物业......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征地补偿标准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包括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包括哪些?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包括哪些?1、使用土地这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为建造或保存建筑物及其工作物而使用土地。使用......


·高空坠物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往楼下扔实物在没有伤人的情形下只是会被道德上所批评,但是如果因为扔弃的行为导致楼下的人或者财物发生了损害就违反了法律中关于人身权与财产权利的......


·精神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精神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一方婚内精神出轨离婚不属于婚姻法所认定的过错,因为诉讼离婚多半不太现实,但要是双方协商一致离婚的话,也是有可能的,这......


·民事诉讼证人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证人的规定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当事人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只要知道......


·姻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了
      姻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了,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到了一定的年龄,就应该考虑结婚的事宜了。对女孩子来说,结婚更是一辈子的大事,所以谈婚论嫁的时......


·公司注册地址租赁协议应该如何书写?
      公司注册地址租赁协议应该如何书写?公司注册地址即公司的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是公司注册的条件与要素之一。因此,选择一个好......


·民事诉讼法院多长时间受理
      民事诉讼法院多长时间受理一、受理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