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注册地址重要吗

公司注册地址重要吗?我们知道,注册地址是公司注册的必要条件。很多人可能都会疑惑,公司注册地址重要吗?不就是一个地址吗?下面就由我们我们来为您解释一下,公司注册地址的重要意义。
  一、公司注册地址必要性。
  公司注册地址,是公司注册的条件与要素之一。对于一个公司是十分重要的。
  二、公司注册地址法律意义
  在民法上,自然人的住所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意义,法人作为另一类重要的民事主体,在法律上也为其建立了住所制度。公司为典型的法人,当然也有相应的住所制度。一方面,公司的住所制度适用关于法人住所的规定,另一方面,公司法也根据公司的独特性构建了专门适用于公司的住所制度。关于公司注册地址的阐述,兼及上述两个方面。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所谓民事主体的住所,是指民事主体发生法律关系的中心场所,故公司的住所,可以界定为公司发生法律关系的中心场所。公司各种业务的展开,均以公司的住所为中心。公司的住所不仅在公司法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其他法律领域,很多法律问题的解决也均以公司的住所为标准。具体说来,可以将公司注册地址的法律意义总结为以下几方面。
  1、公司注册地址在公司法上的意义
  由于住所是公司开展各种业务的中心场所,因此公司不能没有住所,这就像国家不能没有领土一样。各国和地区公司法均明确规定,公司注册地址为公司设立的条件,是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不仅如此,现代各国均建立了公司登记制度,以便于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公开公司的交易信息,保障交易安全。构建公司登记制度的首要问题,就是确立公司登记的管辖标准,公司注册地址成为各国和地区公司法在该问题上的一致选择。
  2、公司注册地址在其他法律上的意义
  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此时,法律应当给当事人提供一个相应规则。由于这一问题涉及地点的确立,而对于各类民事主体来说,住所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判定标准,易于确立,因此住所便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首要选择。如依据我国《合同法》第62条第(3)项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合同的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又没有协议补充,且依合同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该项规定虽然没有明确使用“住所”一次,但从法律解释角度,其使用的“一方所在地”,应当理解为“一方的住所”。此外,民事诉讼法在建立地域管辖标准时,首要的选择也是当事人的住所;国际私法在建立准据法规则时,也经常以当事人的住所为依据;各类法律文书的送达,也多须送达至当事人的住所等,均说明公司注册地址在公司法以外的其他法律领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在您明白公司注册地址的重要性了吗?我们也不难得出,公司注册地址重要吗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您在面对注册地址问题也一定要慎重对待,按照法律规定确定地址。此外,无论您是对于公司注册地址或是其他方面有问题您都可以找寻我们的网站律师来获得专业答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被诉讼期间可以申请破产吗?
      在公司运行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识来帮助我们更深的了解相关情况,那么在公司被诉讼的期间我们可以申请破产吗?一......


·股权转让协议要交印花税吗?
      股权转让协议要交印花税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股权转让是企业经常采用的市场行为。股权转让既可以是股东个人进行,也可以是企业行为。其中签署的......


·一、交通事故受伤后十级工伤怎么赔偿残疾赔偿金?
      一、交通事故受伤后十级工伤怎么赔偿残疾赔偿金?工伤十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其他的赔偿标准如下:(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


·最近几年,我国国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的提高,而很多人在遇到纠
      最近几年,我国国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的提高,而很多人在遇到纠纷的时候,往往也是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处理的。在此之前就需要先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想要结婚的话事需要有一些证件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想要结婚的话事需要有一些证件的?比如说户口本,还有双方当事人的一些身份证件等基本的信息其次就是还需要具备一些实质的......


·离婚财产分割法院应遵循哪些原则?
      在离婚案件中,除了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争夺外,另外一个各方关注的焦点就在于家庭财产的分割上面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应该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


·过失犯罪可以成立共同犯罪吗?
      过失犯罪可以成立共同犯罪吗?过失犯罪是可以成立共同犯罪的,条件如下:1、各行为人都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共同注意义务。这里所说的共同注意义务是指......


·公司法关于担保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担保的规定是什么?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资金周转紧张需要借款、与新客户初次交易信誉没把握、接到兄弟企业或友商寻求帮助的请......


·交通违章异地可以处理吗
      交通违章异地可以处理吗目前全国可以查询异地违章,但很多地方是无法处理异地违章的,具体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在省内不同城市违章,可以到车辆登......


·监狱关押后可以探视吗?
      一、监狱关押后可以探视吗?监狱关押后,是可以探视的。亲属可以探视,不管是不是直系,但一般朋友不可以。《监狱法》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


·公司解散股东怎么算账
      公司解散后,股东可以退出,并拿回投资。股东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要求清算:一是公司解散后,在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结清公司债务后,剩余财产按股权所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