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建筑工程发包人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发包?

建筑工程发包人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发包?
  
    发包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
  
    二、建筑工程发包人是什么意思?
  
    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建筑法》)或业主、项目法人。
  
  1.关于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建筑法》对工程施工发包主体资格未作限定。因此,发包人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法人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户以及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
  
    2.关于支付工程价款能力。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发包人应具备支付工程价款的能力。
  
    3.关于合法继承人,是指与发包人合并、分立的单位,包括兼并发包人的单位以及购买发包人合同和接受发包人出让的单位和个人。
  
    三、《合同法》对建设工程发包的原则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四、《建筑法》对建设工程发包有什么具体规定?
  
    《建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在实践中,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我国法律严禁肢解发包。所谓肢解发包,是指发包人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的行为。这种行为容易导致建设工程管理上的混乱,不能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并且容易造成工期延长、建设成本增加等不良后果。因此,我国《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对此明确予以禁止。法律的这些规定为强制性规定,凡是属于肢解发包工程的行为,均应认定为发包合同无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条件
      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条件是什么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楼顶使用怎么认定?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楼顶使用怎么认定?楼顶的归属权。楼顶应是整栋楼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而不仅是顶层住户共有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


·动产抵押和连带担保同时设立可以吗
      动产抵押和连带担保同时设立可以吗可以的。有抵押物的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在同一担保中,存在既有担保人也有担保物的情况。动产抵押,也就是指债权人对......


·批捕后就决定了要判刑吗?
      一、批捕后就决定了要判刑吗?批捕后并没有决定要判刑,一般只有在满足了逮捕条件之后才会采取这个措施,但只能是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


·学籍证明和在读证明怎么开?
      学籍证明和在读证明怎么开?作为学生,出去旅游或者是毕业找工作,都需要开具学籍证明或者是在读证明,这个对于学生来说非常重要,一方面可以证明自......


·两口子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婚姻本来是一件令人充满向往的事情,两个人的结合不仅意味着爱情与生活,也代表着两个家庭的融合以及即将诞生的孩子的未来。可是,离婚在日常生活中也......


·出门在外,有时候总不可避免的因为内存或者外在的因素发生交通事
      出门在外,有时候总不可避免的因为内存或者外在的因素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最合法的快捷的就是通过交警来解决,交警会根据现场的情况,划分出......


·特别决议事项的范围包括什么?
      特别决议事项的范围包括什么1、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依据,法律对其制定、内容、形式等都有明确要求,公司可......


·对公司非法集资会怎样处罚?
      在公安机关查处的非法集资案件中,很多非法集资的犯罪主体都是公司,比如一些投资理财公司,往往对外承诺高息回报,实则搞非法集资,骗取投资者的钱财......


·高空坠物砸死人赔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有的人阳台上放着很多的花盆,实际上这是非常危险的,因为很有可能花盆在高空当中坠落下来,就会砸伤他人,甚至有......


·超龄员工辞退是否补偿
      超龄员工辞退是否补偿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