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哪些行为为玩忽职守罪2023

哪些行为为玩忽职守罪2023
  
  一、哪些行为为玩忽职守罪
  
  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
  
  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发行,但不履行其职务。
  
  二是不正确履行职务型,即行为人应该且能够履行职务,但不严肃认真地对待其职务,以致错误地履行了职守。
  
  除了以上表现以外,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还必须具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认定是否重大损失,应根据司法实践和有关规定,对所造成的物质性和非物质性损失的实际情况,并按直接责任人员的职权范围全面分析,以确定应承担责任的大小。
  
  玩忽职守的行为方式多样,涉及面广,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在粮食保护、防火护林、商品检验、食品卫生、文物保护、防止伤亡事故及金融管理等方面,对玩忽职守行为以及依法应予追究的情况,本节和有关单行法规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二、怎么处罚玩忽职守罪
  
  《刑法》397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构成玩忽职守罪必须违反国家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而玩忽职守的行为,具体可以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有的工作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违令抗命,极不负责任。有的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胡作 非为等。有的擅离职守,撒手不管;有的虽然未离职守,但却不尽职责,该管不管,该作不作,听之任之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定性为重婚罪
      一、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定性为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


·二审判决的生效条件有几种
      我国法律对一审判决生效很明确,自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为上诉期,过15日未上诉的判决就生效。而二审判决作为终审判决,并没有上诉期,二审判决何时......


·属于劳务派遣会乱扣工资吗
      属于劳务派遣会乱扣工资吗?属于劳务派遣关系用工单位也不能乱扣工资,公司乱扣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投诉: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


·精神病患者信用卡还不上怎么办
      精神病患者信用卡还不上怎么办?一般可以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民事责任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山东省东营市工伤鉴定级别是什么?
      我国工伤保险相关法规是全国适用的,山东省东营市工伤鉴定级别可参照法规中的伤残鉴定标准来判断赔偿金额。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分别为第二和第一步程序......


·夫妻分居一年七个月可以自动离婚吗?
      夫妻分居一年七个月可以自动离婚吗?夫妻分居一年七个月也是不可以自动离婚的,因为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


·交通事故中的车辆贬值损失是否应当赔偿?
      1、待售车辆在物流运送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辆贬值受到损失,受害方有权主张车辆贬值损失。2、因交通事故受损的车辆如果不是待售车辆或用于交......


·社保缴费基数怎样确定?
      社保缴费基数怎样确定?随着我们社会的发展,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也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我们知道现在我国的社保制度越来越趋于完善,有一些劳动人员其实......


·苏州工伤鉴定九级能赔多少钱
      现如今,我国各地都有工伤鉴定的机构。其实,对于工伤鉴定这样的事情,您并不愿意看到。尽管用人单位有赔偿的制度,但是对于劳动者来说,工伤有些情况......


·洗黑钱是什么要判几年?
      随着我们经济的发展,各项事业的发展,人们获取金钱的途径也是越来越多,但是并非是任何的途径都是合法的,有许多不法分子通过非法的手段获取的利益,......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是关于什么的规定?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是关于什么的规定?《专利法》第六十五条是关于侵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和本法规定的其他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