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伤鉴定十级赔多少钱?

工伤鉴定十级赔多少钱?工伤鉴定十级有必要请律师吗?
  
  一、工伤鉴定十级赔多少钱?
  
  工伤鉴定十级赔偿参考标准: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个月的本人工资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的本人工资×4个月另外,单位是否为你购买了社保,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以上所有赔偿均有单位承担;且如果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工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经鉴定认定为十级的,工伤赔偿标准为:
  
  1、医疗费:实报实销,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规定标准,医疗机构出具证明且报经办机构同意后,到统筹地区外就医的,可以要求补助交通费和食宿费,具体费用参照当地规定标准
  
  3、辅助器具费: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辅助器具,具体费用参照规定标准
  
  4、停工留薪工资:按照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照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一般不超过12个月
  
  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费标准参照当地相关规定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工伤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7、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鉴定十级有必要请律师吗?
  
  有必要。
  
  因为委托律师能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工伤问题一旦产生纠纷的话,通晓法律的专业人士越早介入越有利!
  
  尤其是在证据保全和专业知识方面!这样对于事故的善后处理以及赔偿等相关工作会有很大的帮助!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要理解“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都算!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有很多人忽略了这一点,其实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也算工伤!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鉴定十级赔偿要多久才到帐?
  
  一般工伤待遇审核递交之后两个月内到账。
  
  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
  
  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
  
  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递交申请后下达的。
  
  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伤员工申请后在60日内下达待遇。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
  
  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专利权的转让什么时候生效
      专利权的转让什么时候生效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


·偷税漏税罪怎么判刑处罚
      偷税漏税罪怎么判刑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


·法人资格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法人资格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法人资格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法人资格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依法成立。包括设立宗旨、目的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式、......


·一、工厂试用期20天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工厂试用期20天可以随时辞职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除用人单位具备法律明确规定的过错性行为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


·常见专利侵权行为有哪些
      常见专利侵权行为有哪些随着人们对专利保护意识的提高,专利侵权纠纷也成为了如今比较常见的一种纠纷。但不管是怎样的专利侵权纠纷,肯定都是由具体的......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其亲属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有人数限制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其亲属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有人数限制吗?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


·河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是经常性出现的意外事故,当其发生时就会产生交通事故赔偿金,死者因他人致害受伤或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


·车没停在车位高空坠物该由谁赔?
      车没停在车位高空坠物,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从建筑物中坠落物品致人受伤,受害人应当向坠落物品主人索赔,找不到坠物主人的,应当向物体坠落建筑物的......


·营改增后,物业管理企业开票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作为中国公民,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纳税也是为了保障我们享受更好的基础设施和生活环境。营改增后,发票的开具也相应作出了修改。那么营......


·已网签未备案房产过户怎么办?
      已网签未备案房产过户怎么办?正常备案时间48小时出结果,你一直都没有备案出来,原因有以下几点:1、开发商上除了问题2、房管局上办事的效率,严格来讲......


·一般合同终止原因是什么?
      合同终止原因是什么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