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员工工作压力大患精神病可以认定工伤吗?

员工工作压力大患精神病可以认定工伤吗?
  
  ?为顺应社会的发展,现在人工作基本是朝九晚五,甚至有些适用“九九六”工作制。而有些公司工作压力大,适应能力不强的员工跟不上,工作压力被放大后脑子里的弦断了,可能就会患精神病。那么,这个时候公司是否有相应的责任,就要认定精神病是否为工伤。
  
  按规定,员工在工作中遭到以下的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员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员工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员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员工患职业病的,具体而言有以下十种分类:
  
  (1)尘肺;
  
  (2)职业性放射病;
  
  (3)职业中毒;
  
  (4)物理因素职业病;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6)职业性皮肤病;
  
  (7)职业性眼病;
  
  (8)职业性耳鼻喉疾病;
  
  (9)职业性肿瘤;
  
  (10)其他职业病。
  
  5、因工外出期间,员工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员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所以,按照以上的规定,员工患精神病的话,其实无法认定工伤。
  
  不过,员工因工作压力大患精神病,若是因为工作中的意外事故造成,那么,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存在关系,那么还是可以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若是难以提出证明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您都十分清楚的是,如果在一个公司工作那么就应该对公司的工作负责任,不能够从事与它相同的职业与其竞争,其实也就是我国法律上所说的竞业限制,那么......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刑多久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刑多久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在刑事诉讼事务中,“以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作......


·房产交易网签合同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是什么?
      房产交易网签合同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是什么?房产交易网签程序是: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


·民事诉讼委托亲属可不可以
      民事诉讼委托亲属可不可以在我们的生活中,往往会在遇到一些纠纷后,需要到法院起诉,但是却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不能及时的去处理诉讼的有关事宜,然而......


·法院调解离婚程序?
      法院调解离婚程序有哪些步骤由于法院调解的过程是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因此法院调解没有单独的程序而是与整个审理程序结合在一起的。民事诉......


·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几年是共同财产?
      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几年是共同财产?婚前买的房子若属于个人财产那么不管结婚几年都不会转变为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签订借款合同的要求都有哪些
      签订借款合同的要求都有哪些在一般情况下,即便是熟人之间,借钱也不同于借一张纸、借一支笔,而是一件比较严肃的事情。借款不仅要签订借款合同,而且......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交通事故的认定、处理、赔偿等等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双方无法就纠纷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就可以拿着足够的证明材料去起......


·婚内出轨法院会怎么处理
      婚内出轨法院会怎么处理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判决离婚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判决离婚一、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判决离婚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47条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吗
      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吗原来有限制,今年民法总则颁布后修改了,现在没有顺序限制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十六条,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