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劳动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因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弄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因,在分清当事人责任的基础上,要求有过错的一方向受损失的一方提供一定的补偿,并督促双方依法补签劳动合同,台双方无意继续合作,则解除劳动合同。
  
  ②对于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代签的原因,并审查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对内容合法的,责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签劳动合同;对内容不合法的,应宣布合同无效。
  
  ③发生对于芝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用人单位误解而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对用人单位查明事实真相后,对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应当予以维持。
  
  ④发生对于不符合合法有条件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宣布劳动合同无效,然后视违法程度责成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⑤发生对于订立方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分别情况作出处理。内容合法,只是订立方式不合法后般应认定合同有效,并督促双方补签劳动合;内容和订立方式均不合法的,应认定该合同无效,并按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劳动纠纷维权方法:
  
  1.在职业中介机构被骗或者被用人单位侵权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2.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工伤认定、要求支付社会保险待 遇等,如果劳动保障部门有关机构拖着不办,或者对其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如果遇到一些复杂的官司,对法律问题搞不懂的时候,可以到当地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当地新闻媒体、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寻求帮助;
  
  5.如果想了解劳动保障政策,或者遇到具体问题需要咨询的时候,可以拨打“12333”免费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热线电话,工作人员会给您详细的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事案件法律援助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案件法律援助规定是怎样的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等各个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国家也越来越关注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有时候会......


·醉酒驾驶驾照吊销5年怎么办?
      很多司机在喝酒之后被定性为醉驾就接受了吊销五年驾照的处罚后又因为出行不便想要开车的,那么,醉酒驾驶驾照吊销5年怎么办?其实对于那些处罚过后又想......


·年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
      年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各市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发改委、财政局: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


·行政处罚复议机关是哪里?
      一,行政处罚复议机关是哪里?如果是以分局的名义进处罚,这种情况下复议机关应该为县区人民政府或市公安局。如果派出所是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处罚的,复......


·串通投标立案标准怎么规定的
      串通投标立案标准怎么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


·商铺租赁合同毁约怎么办?
      一、商铺租赁合同毁约怎么办?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


·交通事故责任免除的情况有几种
      交通事故责任免除的情况有几种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具备如下事由,可免除机动车驾驶者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一)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


·北京市是我国特大城市,近年来房价增长过快,很多外地人在北京打
      北京市是我国特大城市,近年来房价增长过快,很多外地人在北京打拼创业,好不容易才能买一套房子。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都会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买房。......


·社会保险的概念
      社会保险的概念社会保险(SocialInsurance)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险是一种......


·房产抵押合同的范本?
      房产可以说是普通家庭最重要的财产之一了,很多在人在出现经济困难的时候都会选择将房产抵押出去。但是,抵押房产是需要一个凭据的,这就是房产抵押合......


·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区别是什么
      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区别是什么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