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程建筑劳务分包的特征有哪些?

工程建筑劳务分包的特征有哪些?
  
  一、工程建筑劳务分包的特征有哪些?
  
  1、劳务分包是总承包合同的从合同,是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为前提唯一要件的,没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就没有劳务分包合同。
  
  2、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建筑工程中的劳务,因此劳务分包合同是包工不包料或者是包工包辅料的合同。3、劳务分包的主体是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劳务分包的发包人是建设工程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其承包人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由于劳务合同的主体是企业,构成的是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劳务分包合同不是劳动合同。
  
  3、劳务分包无须经发包人的同意。劳务分包仅存在于施工劳务的承发包之间,其内容的是施工劳务而非分部分项工程,劳务分包与发包人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总承包人或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发包劳务,无须经过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人的同意。而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的规定,工程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二、劳务分包与工程转包、肢解分包的区别有哪些?
  
  1、主体不同。劳务分包的主体是建设工程总承包人或者专业分包的承包人与具有建筑业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承包人;建筑工程转包的主体是总包人和转承包人。肢解发包主体是发包人与不同的承包人。
  
  2、内容不同。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建筑工程的劳务施工部分;转包、肢解分包的内容工程或者分部分项工程。
  
  3、合同效力不同。劳务分包属于合法行为,法律并不禁止而且支持劳务分包;转包、肢解分包均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4、法律后果不同。劳务分包,双方按照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旦出现质量纠纷,即便是属于劳务承包方的责任的,也只能是由劳务分包的发包方向建设单位或者建筑工程的总承包人承担责任后,再向劳务承包方追责;转包的双方主体对造成的质量问题不考虑是否是哪方的原因都要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肢解发包造成的质量问题由发包人和肢解承包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根据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玩忽职守罪中多因一果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玩忽职守罪中多因一果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一、玩忽职守罪中多因一果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


·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怎么写?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怎么写?随着公司业务的开展,一人有限公司开始频繁出现在人们视野中。而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对公司大小事务......


·未成人犯抢夺罪金额的标准是什么?
      在如今的社会中,很多未成年人缺少各方面的管教并且心里考虑的事情较少,因此容易导致其犯罪。其中抢劫罪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未成年人犯罪途径。那么,在......


·职工经济补偿金要交个税吗?
      职工经济补偿金要交个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


·生育津贴是怎么计算的生育津贴是“基数除以30乘以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是怎么计算的生育津贴是“基数除以30乘以产假天数”。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


·一、抚恤金和丧葬费是否属于遗产?
      一、抚恤金和丧葬费是否属于遗产?1、抚恤金和丧葬费都不属于遗产,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死亡后死者单位给予死者近亲属及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丧葬费是死......


·消费者在法律维权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消费者在法律维权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1、注意合理确定诉讼主体在原告资格方面,消费者以产品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原告资格不限于商品买卖合同的......


·4s店买他们的划痕险走保险需要什么意思?
      4s店买他们的划痕险走保险需要什么意思一般在4S店购买的汽车都保有“全险”,理赔手续比较简单。如果汽车不小心与物体刮蹭,属于车辆损失险赔偿范围,......


·一般夫妻起诉离婚用找律师吗
      说到起诉离婚,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至少知道这是需要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而实践中需要首先知道应该向哪里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一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