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欠钱不还的人一直拖着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人一直拖着怎么办?1、对于债务人有能力归还、但就是赖账不还的问题,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无效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债权人拖延时间,让诉讼时效过期,以后再要催讨就很麻烦的了。2、债权人向法院起诉之后,可以把债务的财产信息向办案人员及时提供,由法官决定采取拍卖或扣划的手段依法处理。要坚持依法讨债,不能以极端和过激的行为与债务人发生意外事件。3、欠钱不还人跑了,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4、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由此可见,宣告失踪后将能确定对失踪人的财产代管关系,并能解决对失踪人所欠债务的清偿问题。所以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的人失踪,然后要求从他的财产中清偿欠你的债务。5、需要注意,债务纠纷诉讼时效问题,约定了还款日期的,从到期次日起算共三年,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三年,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二、起诉人民法院步骤是什么?第一步:法院起诉,提交诉状,法院受理。第二步:法院会给被告送达开庭传票及起诉状副本,通知其开庭时间。第一次是调解。如果被告不到法院领取开庭传票或者通过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的,则法院启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传票,公告期满,被告如果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起诉了,法院会通知原告缺席开庭。第三步:法院通知原告领取判决书,判决书上会写清楚被告还钱的时间,即判决其在本判决生效后,将款项支付给债权人,否则需要支付双倍迟延履行金。第四步:判决生效后如果被告不履行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民间借贷这方面的规定是非常的重要的,可能有一些人员他们借了钱之后明明有能力偿还,但是就一直拖着不偿还。这种情况之下的话,需要到法院来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进行还款,法院是会出具具有权威性的法律文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仲裁中双重劳动关系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员工与两个用人单位同时都有劳动关系的事实存在。在现实中,这种情况非常普遍,员工为了得到更多的收入,去其他单位做兼职等普遍......


·工程监理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工程监理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违反合同的当事人不论是否承担了赔偿金或其他形式的违约责任,都必须根据对方的要求,在自己能够履行的条件下。对合同未履......


·商标侵权和假冒商标的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商标侵权和假冒商标的赔偿标准怎么确定?(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


·工伤鉴定费用一般由谁出?
      工伤鉴定费用一般由谁出?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公民普法意识的整体提高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公民普法意识的整体提高,现在离婚案件不再像从前一样处理简单,现在的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涉及问题非常之复杂,以前简单的......


·遗弃重病新生儿怎么判?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新闻,说的是遗弃新生儿的事情。其实有一些人是因为自己的儿女一生下来就有一些重病,实在是无力抚养才将这些孩子遗......


·未签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是多少?
      我们都知道进入用人单位正式工作的一周内都会签署劳动合同,保护自身的合法劳动权益,以免发生劳动纠纷时没有任何法律保护。但是有些用人单位一直不肯......


·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举证
          1.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诉或者被诉人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申诉条件的证据材料。      ......


·企业因为疫情不给工资怎么办
      企业因为疫情不给工资怎么办一、企业因为疫情不给工资怎么办?1、首先劳动者应先固定证据,收集好自己确实出勤上班活在家上班的证据,如工作记录、......


·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刑法解释是什么?
      在涉及经济事项的案件审理判决完毕后,司法机关往往会对涉案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这些财产的状态已经固定,除了作出查封、冻结、扣押决定的司......


·什么情况才叫聚众斗殴?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的各项法律也在不断的健全,同时也规定了公民的各项行为,如果触犯法律也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您在日常生活中也都会遇到斗殴事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