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家办公工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在家办公工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一、在家办公工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这个在国务院规定的放假时间里,应该给予员工基本的工资,或者两方好好协商共度难关。
  
  1、职工被隔离观察期间的工资标准
  
  职工被隔离观察期间的工资按照职工正常提供劳动的标准发放。
  
  2、职工因疫情防控未及时返岗的工资标准
  
  因疫情防控未及时返岗的,通过年休假方式解决,工资标准为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如果未复工时间较长的,部分地方规定安排待岗,支付最低工资标准的70%作为生活费。
  
  3、企业受疫情影响而停工、停产的工资标准
  
  (1)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2)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二、公司倒闭员工工资发不出怎么赔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倒闭造成工资发不出的,公司可以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在清算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有剩余财产的,对员工进行赔偿。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拖欠工资投诉、拖欠工资找劳动局或者劳动仲裁委。
  
  在疫情期间有成千上万家企业已经倒闭了,但是企业倒闭是需要按照劳动者的工龄进行发放经济补偿金的。在家办公是特殊疫情时期用人单位为防止扩散传染而实行的紧急应对措施,也属于正常上班,公司应该正常给员工发放全额工资,也就是100%正常工作时的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当事人正当防卫谁举证?
      我们总是会在很多普法的栏目中听过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就是当行为人对自己实施故意伤害的行为时,为了使自己不受到伤害,从而对行为人进行防护行为甚至......


·结婚20年离婚财产不愿给该怎么办
      结婚20年离婚财产不愿给该怎么办可以向法院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


·对于危险犯有未遂状态吗?
      对于危险犯有未遂状态吗?有的。危险犯未遂的判定,核心在于如何认识危险犯的既遂标准。因为,所谓危险犯的未遂形态,在理论构造上即指已着手实行构成......


·叫了代驾后代驾撞车了怎么办?
      叫了代驾后代驾撞车了怎么办?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无论是应酬还是亲朋聚会,都免不了小酌几杯,但现在交通管制、交通检查这么严格,怎么把车开回家成......


·审查起诉阶段工作内容都有哪些
      审查起诉阶段工作内容都有哪些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直接融资的种类具体有哪些?
      企业想要持续在市场上保持盈利的状态首先就得在内部有足够的资金可以提供给自己平时的业务往来的,但是用自己的力量去赚取这些资金会很困难就需要面向......


·丈夫在看守所妻子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丈夫在看守所妻子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手续?丈夫在看守所服刑时妻子起诉离婚的,丈夫不同意的话可以与妻子协商,协商一致的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协商不......


·浙江高院关于社会抚养费案的征收标准是多少
      我们都知道,《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已经通过了,并于2017年1月1日已生效这也意味着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变化。该法规定,国家提倡......


·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补充协议和主合同有什么关系
      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补充协议和主合同有什么关系一、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效力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


·一、单位放长假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一、单位放长假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放长假可以等到上班之后再次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提前的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书,因为对于劳动者这个方面来说的......


·可以获得误工费赔偿。
      可以获得误工费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字(2003)20号】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