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建筑勘察合同的诉讼管辖地怎么确定?

建筑勘察合同的诉讼管辖地怎么确定?建筑勘察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一般是修建的不动产所在地。《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实际履行而发生纠纷时,法院管辖有特殊规定。当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协议选择仲裁处理纠纷时,则不发生类似问题,约定的仲裁委员会可对纠纷作出处理。二、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管辖地确定法律依据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第八十八条其中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双方当事人在签署建筑合同时,可以约定纠纷发生之后的管辖法院所在地,对于没有协商确定的,一般认为该建筑物所在地为管辖法院所在地。若是法院在接收到不属于管辖范围内的民事纠纷案件时,需要做出驳回起诉请求的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房租可以随便涨价吗?
      一、房租可以随便涨价吗?房租上涨是根据租房需求来制定的,没有规定房租每年能涨多少这一种说法,但是一般租房的时候签合同一般都是签的一年的,合同期......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怎么处罚 在发生了交通肇事之后,要是肇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怎么处罚在发生了交通肇事之后,要是肇事者害怕承担法律责任,因而由逃逸行为的话,这样的情况下要比留在现场积极配合处理的处......


·刑法非法出租枪支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非法出租枪支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一、刑法非法出租枪支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刑法非法出租枪支罪既遂的判罪标准具体如下:《中华......


·法院罚没款属于罚款吗?
      法院罚没款属于罚款吗?一、法院罚没款属于罚款吗?这个不一样,但是属于罚款的一部分。1、罚没收入:是执法、司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新刑法对诈骗罪的解释是什么样的
      近年来电信诈骗的问题常常可以在电视媒体中看到,不知道是加害者的聪明或是计划的周密还是受害者的贪婪,导致越来越多的人深陷在电信诈骗当中。其实电......


·一、主动离职如何拿到失业金?
      一、主动离职如何拿到失业金?主动离职是不能够拿到失业金,如果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条件,即使缴费时间满一年也不可以领......


·重婚罪民事赔偿金额是多少?
      夫妻中的一方要是在婚内与他人结婚的话,就会构成重婚罪。按照规定,犯重婚罪的,不仅要受到刑事处罚,还要对另一方进行民事赔偿。一、重婚罪民事赔......


·关于诈骗罪报案程序是什么
      一、关于诈骗罪报案程序是什么?应当及时向当地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报案,或登陆公安部网络安全监察举报网站举报,也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1、报案......


·公司银行开户业务经验
      一、银行开户手续(一)人民币帐户的开立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并刻制公章之后,即可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根据人民银行关于结算账户管......


·2023年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2023年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一、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


·哪些情况下抢夺变成抢劫
      在我国,抢夺犯罪相比于抢劫犯罪显然是要轻一些的,不仅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在实际的处罚上面也是要轻一些的。虽然抢夺与抢劫在很多方面存在相似之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