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非法行医罪新的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非法行医罪新的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一)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二)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第四条 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五条 本解释所称“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参照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认定。医务工作者在行医的过程当中必须要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对非法行医罪进行认定的时候不是看当事人有没有看病的能力,有没有医生执业资格证书,是认定非法行医罪的重要因素之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方下落不明,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呢?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只要求......


·对于拆迁房屋能立遗嘱吗?
      对于拆迁房屋能立遗嘱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是被继承人合法房产的,被继承人是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处理拆迁安置房的。根据《民法典......


·医疗事故罪认定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罪认定是怎样的医疗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即使在科技发达的现在。科技的发展,也只能降低事故的发生率。但故意性质的医疗事故,若得到卫生部门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书丢了能补办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书丢了能补办吗?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商标权侵权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权侵权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一、商标权侵权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


·合同纠纷输了无力偿还怎么办 一、合同纠纷输了无力偿还
      合同纠纷输了无力偿还怎么办一、合同纠纷输了无力偿还怎么办?无力偿还的可以签分期偿还协议。因为经法院强制执行但还是无力偿还债务的,可由法院中......


·抚养费可以增加吗 如何增加孩子的抚养费
      虽然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孩子抚养费作出计算、确定,但此时毕竟是结合了当时的情况计算的,因此日后要是计算抚养费的因素发生了变化,那对应的......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备案有什么后果?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备案有什么后果?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纷繁负责。在经济活动中,都需要签订合同确保双方的权益和规范双方的义务......


·天然林土地使用费是否需要缴纳?
      天然林土地使用费是否需要缴纳?我们知道,每个公民或者单位,使用国有土地都是需要纳税的,为了规范纳税行为,国家立法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根据......


·股权质押的法律风险防范方式有哪些?
      股权质押的法律风险防范方式有哪些?一、股权质押的定义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


·应该如何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
      除了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处理的交通事故外,只要是由公安交警介入处理的都是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这样才能确定当事人双方对事故承担的赔偿比例。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