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诉方的起诉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公诉方的起诉书的格式是怎样的?×××人民检察院公诉意见书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我(们)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结合案情重点阐述以下问题:第一、法庭调查的情况,概述法庭质证的情况、各证据的证明作用,并运用各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第二、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讼证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并提出定罪及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意见。第三、根据庭审情况,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做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公诉人:×××年×月×日二、公诉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如果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1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1个月。公诉意见书的制作格式是固定的,公诉方也不需要向犯罪嫌疑人或受害人展示公诉意见书,检察院直接递交给人民法院就行了。法院在审理的时候,最重要的还是结合公检法机关提交的证据,对嫌疑人定罪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政诉讼回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行政诉讼回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贩毒罪的罚金标准是什么?
      贩毒罪的罚金标准是什么?贩毒罪的罚金标准是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


·据不少人反应
      据不少人反应,由于之前缺乏购房经验,而在买房的过程中其实也没有多加小心注意,之后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这也从侧面提醒各位,在购房的时候要小心......


·犯罪预备有哪些刑事责任?
      犯罪预备有哪些刑事责任?一、犯罪预备有哪些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2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具有......


·小孩抚养费可以一性给吗?
      小孩抚养费可以一性给吗?这个是可以的,但是最多的还是分期支付的,要根据个人的经济情况和协议的结果。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哪种情形下的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
      哪种情形下的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1.购买商品不是用于自己消费,而是用于生产或销售的投诉(不含农民购买自用的生产资料);2.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之间......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分配比例是多少?
      近年来道路交通发生的事故频多,而且,一旦出现了交通事故,都会涉及到事故的责任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赔偿分配比例是多少呢?以下,就是的我们为您......


·信用卡诈骗金额累加为巨大金额后会如何处罚?
      信用卡是一种基于民事主体的信用而设立的一种借贷制度,对于那些信用较好的民事主体,可以先透额支付,之后在一定的期限之内还款即可,但是对于在现实......


·根据相关的法律的规定
      根据相关的法律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遭受了他人实施诽谤行为的侵害之后,若受到侵害的主体,若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那么,自己的权益是不会受......


·刚刚购买的新车是否对于新车有必要买划痕险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关于划痕险的了解不是很多,甚至关于购买了新车有必要买划痕险这一问题很是矛盾。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有关内容,希望您在看了我们......


·乡政府可不可以当公司股东?
      乡政府可不可以当公司股东?乡政府不是个自然人,而且乡政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是在职人员,法律规定国家公务员不能从事商业活动,更不可能注册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