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房多卖就是合同诈骗吗

一房多卖就是合同诈骗吗一房二卖他是否构成诈骗,这个问题要分开来那个看。因为对诈骗这个定义,它存在一个刑法上的定义和民法上面定义的区别。在刑法上如果这个房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他隐瞒一房二卖这种情形,然后收取了购房者交付的相应合同款项的,而且这个款项又达到刑法规定的2万元以上的,它是构成合同诈骗罪。对合同诈骗罪法律是规定应当是判处有期徒刑。还有处那个罚金的。如果说这个行为它没有那么严重,它仅仅是隐瞒了这个一房二卖,但是这个金额没达到2万元以上的,或者他也没有收取那个购房者交付了相应的合同款项的,那么这种行为它是构成民事上的欺诈行为。对民事欺诈行为,按照合同法或者民法总则的规定,它是可以行使那个撤销权,撤销权它有一个注意的地方,就是要在一年之内行使,如果超过一年之后这个撤销权它是无效的。二、买方遭遇“一房二卖”,应怎么处理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后,房屋出卖人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是合同的效力最重要的表现,也是出卖人最主要的义务。但在一房二卖情况下,由于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而言,不可能出现出卖人同时履行两个合同的情况。也就是说,出卖人在履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合同的履行必然产生违约问题。如卖房者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般人,对其违约的处理与法律适用。这种情况下,争议的处理应以合同法作为基础,向违约者主张违约责任。这时,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责任,而只能主张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特别注意,在“一房二卖”的情形下,当事人之间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要不违反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一经依法成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对买卖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为避免出现一房二卖损害到自身利益,建议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签订买卖合同后,一定要及时去办理网签,防止“一房二卖”或者“一房多卖”的情况发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开发商延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
      很多购房者买房就是为了更快住进新房,而不少开发商却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不按时交付房屋,这是令购房者颇为头疼的事。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计算......


·债务纠纷没有借条能打官司吗
      债务纠纷没有借条能打官司吗?可以找寻其他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准备起诉状后起诉即可。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是债权凭证,但不是唯一的证......


·主动辞职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主动辞职要求经济补偿金吗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在试用......


·车辆撞人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很多交通事故其实都是因为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导致的,从这点上来看,其实如果人人都能遵守交通规则的话,可能就会减少很大一部分事故的发生。而针对不同......


·一、离婚财产民事案由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民事案由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共同财产分割法律案由有的规定是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可以取保么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可以取保么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人民检......


·怎么确定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了劳动争议,无论是申请劳动仲裁,还是仲裁之后的劳动诉讼,都应该选择具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否则相关机关......


·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在大部分交易中,当事人往往都是作出书面的约定,但现实中也不排除有口头承诺的情况,那这个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这是很多人比......


·商标抢注处罚具体有哪些
      商标抢注处罚具体有哪些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初创企业实施干股激励要注意什么
      初创企业实施干股激励要注意什么一、初创企业实施干股激励要注意什么(1)需制定干股分配比例的标准如果企业目前的规章制度未健全,也没有较为完善......


·上班因私事请假回家,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