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监护权变更迁转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监护权变更迁转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一、监护权变更迁转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1、迁出户口需要材料
  
  (1)迁入地公安机关发给的《户口准迁证》;
  
  (2)《户口簿》;
  
  (3)身份证。
  
  2、迁入当地户口需要材料
  
  (1)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劳动局调令;户籍证明(本省内可以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关系证明;
  
  (2)落集体户的单位证明;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自有住房的房屋产权证或其他房屋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投靠亲友的,还需提供亲友的房屋产权证、同意落户证明、户口簿。
  
  3、办理步骤
  
  第一步,携带上述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如果要求必须在当地有自己的住房,还要出示有自己名字或者配偶姓名的房产证,父母兄弟的房产都不行)
  
  第二步,到本人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办,出示准迁证,请他们帮自己划转户口关系。
  
  第三步,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最好在那里拉一张新的户口本,因为户口转移,旧的户口本作废),当地派出所会给开具一张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
  
  第四步,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
  
  二、变更监护权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变更监护权和转移户口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关系,监护权发生变动以后也可以不给被监护人迁户口的。如果是在同一省份迁户口的话,操作流程相对比较简单,跨省份迁户口的话,主要得看户口迁入地当地的政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入职后需要签约公务员劳动合同吗?
      入职后需要签约公务员劳动合同吗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或者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


·如何规定无抚养权的子女继承权?
      如何规定无抚养权的子女继承权?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的话,根据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所以继母作为配偶有法定继承权的。至于具体......


·被撞要求误工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被撞要求误工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


·江西医疗过错鉴定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江西医疗过错鉴定费用是怎么收取的?一、江西医疗过错鉴定费用怎么收取的?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


·怎样克服入职前的焦虑?
      被公司录取后,在兴奋的同时有人亦会产生焦虑的情绪,随着上班时间的临近,焦虑会愈发加重,这种入职前的焦虑多见于刚从大学毕业的大学生。因为大学生......


·一、赔偿的抚恤费可否立遗嘱?
      一、赔偿的抚恤费可否立遗嘱?无效,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对死者家属的补偿,不属于死者的财产,因此,死者生前立遗嘱处分这两个是无效的立遗嘱人不能将抚恤......


·个人名誉权侵权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个人名誉权侵权起诉流程是怎样的?一、个人名誉权侵权起诉流程是怎样的?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股东虚假出资表现形式有哪些
      股东虚假出资表现形式有哪些一、虚假出资定义及表现形式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违反出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


·诈骗案报案后警方应该怎么处理?
      立案后,公安机关对报警人进行口供录取,了解情况,之后会收集证据,进行调查。最后确定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讯询问,若犯罪嫌疑人不配合,......


·抵押物的价值不足清偿债权额时怎么办
      抵押是债务人(抵押人)向债权人(抵押权人)转让以保证债务履行的担保。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以登记无形财产,如土地权利、政府债券、人寿保险等。在一些......


·哪些情况下故意伤害要加重处罚
      哪些情况下故意伤害要加重处罚有两种加重情节:1、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