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犯人判刑一年怎么算起的?

是从判决书上面写的日期开始进行算的;犯人一年刑期是十二个月。如果判决前羁押的,一天折抵刑期一天, 一般在服刑时表现好的话,都给减刑,所以不会实打实的坐够判决的天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减刑幅度为:对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两年有期徒刑。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现突出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减刑间隔为: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 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 以上。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二年至三年有期徒刑之后,再减 刑时,其间隔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二年。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 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时隔时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减刑不是按照一年减几个月算的,是按照一次减多久算的,当出现了法定的减刑情形,对于十年一下的有期徒刑来说,一次减刑最多就是2年。而且正常情况下被判5年以上的,要在服刑一年半后才可以开始减刑。减过一次后,一般要一年后才可以再减刑。综合上面所说的,犯人进行判刑不管是多久,只要判决书生效,那么就算是开始计算刑期的时间,如果要申请减刑的话,这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才可以实施,所以,对于犯人的判刑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一般是不会对犯罪人员超期关押,同样也不会让犯罪人员少服刑一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是特许经营备案?
      什么是特许经营备案?一、什么是特许经营备案?特许经营备案,连锁经营备案时连锁经营企业必须办理的证件,是企业合法进行连锁经营的象征。二、特......


·不满足借贷条件的原因有什么?
      不满足借贷条件的原因有什么?一、不满足借贷条件的原因有什么?不满足借贷条件的原因主要有:1,个人的征信不良,有担保未还清,信用卡逾期还......


·交通事故轻微伤逃逸会被判刑吗?
      交通事故轻微伤逃逸会被判刑吗?交通事故逃逸,造成轻微伤的,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拘留。《道......


·起诉增加抚养费要什么材料
      起诉增加抚养费要什么材料1、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汽车年检过期怎么处罚
      年检过期的处罚:1.未按时参加年审的车辆不得上路;2.未按时年审上路车辆记3分、200元的罚款;3.未参加年检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需要负全部或......


·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行为包括什么
      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行为包括什么一、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行为有哪些行为人诈骗贷款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


·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与减刑一样吗?
      你知道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吗?自刑法修正案八以来,对于一些死缓犯开始限制对其进行减刑。关于限制减刑的内容,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


·房产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房产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不管是购买民用住宅或者是商品房,我们都知道房子房屋产权也就是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是70年。如果房产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


·日常生活当中
      日常生活当中,如果相关的当事人关于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的赔偿问题不能够达成一致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来进行解决,当然,判决书当中所规定的......


·在我国工伤鉴定公司赔付吗
      我国劳动者在进行工伤维权的时候,往往所遇到的困难都是比较多的。其中主要一部分原因还是因为劳动者本身处于一个社会弱势地位,并且对于我国的基本法......


·合同诈骗罪犯罪数额的认定
      确定合同诈骗罪的定罪数额,首先要区分既遂与未遂,对于未遂犯,合同标的额可以作为定罪依据,而被害人交付的财产数额作为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而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