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有限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是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是什么
  
  一、有限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是什么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同时,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
  
  二、解散合伙企业后由谁清算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伙确定清算人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清算人或清算组:
  
  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2、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在实践中,只要在确定合伙企业清算人之后,就可以开展清算工作了。一般清算人在进行清算时,都需要清算以下事宜: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同时,在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自合伙企业发生法定解散事由,到最终企业资格终止有一个法定的过程。中间应对合伙企业的债权、债务清算,并结算合伙人内部关系。待合伙企业清算程序结束后,应依法办理合伙企业的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仍可向普通合伙人进行追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未成年致成年人轻微伤该怎样
      看具体情况定。打人轻微伤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但要予以行政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


·安置房与商品房一样吗
      安置房与商品房一样吗一、安置房与商品房一样吗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网签合同之后的协议是否有效?
      网签合同之后的协议是否有效?网签合同之后的协议是有效,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平等自愿签订,只要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签订,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即为有效。......


·一般公司债券发行费用?
      一般公司债券发行费用?众所周知,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发行债券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筹集资金。公司为了扩......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在中国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所以任何个人或者单位是没有权力对土地进行倒卖、转让的,而且国家法律也对相关......


·一、拒不付款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合法吗?
      一、拒不付款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合法吗?拒不付款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的。但是如果遇到买方逾期付款等违约情形,应该先及时催促,必要时上诉至法院......


·网络诈骗550能不能立案
      网络诈骗550能不能立案现在很多人利用网络购物,沟通等,人们享受着网络带来的便利,微信就是网络沟通方式的一种。现在使用微信的额人越来越多,这也导......


·破产申请几日公告?相关的内容是什么?
      破产申请几日公告?相关的内容是什么?一、法院受理申请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


·刑法规定行贿怎么判刑处罚
      一、行贿怎么判刑目前,根据行为人或单位具体行为的情节不同、对象不同,可以将行贿方面的犯罪分为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


·民事诉讼第三人是当事人吗
      民事诉讼第三人是当事人吗?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属于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诉讼第三人和第三人异议之诉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


·哪些情况可能构成专利侵权
      哪些情况可能构成专利侵权一、哪些情况可能构成专利侵权1、生产性侵权生产性侵权包括两个方面:(1)是生产、制造别人的专利产品;(2)是使用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