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办案机关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是对犯罪嫌疑人正确定罪和处刑的基础,只有查清犯罪事实,才能正确定罪量刑。因此,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必须首先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这里的“犯罪事实”,是指影响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包括:(1)、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而不是一般违法行为的事实。(2)、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比如犯罪嫌疑人的主观状态(包括故意、过失、动机和目的)、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精神状态等。(3)、确定对犯罪嫌疑人应当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事实。查清上述各项事实就符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的条件。实践中,就具体案件来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4)、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已经查清,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无法查清的;(5)、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经查清并符合起诉条件,其他罪行无法查清的;(6)、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赃物去向,但有其他证据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7)、言词证据中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对于符合上述第(2)种情况的,应当以已经查清的罪行起诉。因此,对那些并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则没有必要查清,司法实践中那种查清案件的一切事实后才提起公诉的做法是不可取的。2.证据确实、充分。证据是认定犯罪事实的客观依据。因此,人民检察院指控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据确实,是对证据质的要求,是指用以证明犯罪事实的每一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存在的事实,同时又是与犯罪事实有内在的联系,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真相。证据充分,是对证据量的要求,只要一定数量的证据足够证明犯罪事实,就达到了证据充分性的要求。证据确实与充分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证据确实必须以证据充分为条件,如果证据不充分,证据确实也无法达到;反之,如果证据不确实,而证据再充分,也不能证明案件真实。因此,证据确实、充分是提起公诉的一个必要条件。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某种犯罪,并非一定要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有些犯罪行为法定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还必须排除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就成为对其提起公诉的又一必要条件。总之,对犯罪嫌疑人决定提起公诉,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三项条件,缺少上述三项条件中的任何一项,都不能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在接到案件的公诉书和案件证明材料的,应该进行核查,对案件情况不清晰或证据不实的。可以要求办案机关或公安部门重新调查,或由人民法院进行调查处理。违法法律规定的进行审理和判决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涉外婚姻单身证明样本怎么写
      涉外婚姻单身证明样本怎么写一、涉外婚姻单身证明样本怎么写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居民身份证编号:家庭详细住址:据当事人的申......


·一、家长如何规避网络赌博对孩子的侵害?
      一、家长如何规避网络赌博对孩子的侵害?1、家长方面应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防赌观念,让学生明白赌博的危害性,引导正确的消费观,过问学生零钱用途,......


·二手房按揭贷款的条件
      二手房按揭贷款的条件按揭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有合法的身份;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有合......


·醉驾五年禁考时间咋算
      醉驾五年禁考时间咋算1、找到吊销处罚的决定书,根据决定书下达的日期自己推算吊销期限;2、到交警队查询吊销决定下达时间,根据该时间计算吊销期满日。......


·腰椎间盘突出工伤赔偿吗?
      腰椎间盘突出工伤赔偿吗?一、腰椎间盘突出工伤赔偿吗?腰椎间盘突出症是一种病症,一般来说是一个慢慢累积的过程,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一般不会直接认......


·根据我国婚姻法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判决?
      在现代这个社会,孩子是父母最为重视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父母对于孩子的爱是十分伟大的,但是有的时候因为父母之间存在着矛盾,需要离婚,这个时......


·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处罚
      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处罚一、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处罚《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谁出?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谁出?由肇事方承担;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


·玩忽职守罪当庭认罪轻判的可能性有吗?
      玩忽职守罪当庭认罪轻判的可能性有吗?一、玩忽职守罪当庭认罪轻判的可能性有吗?有可能性的;《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当庭自愿认......


·如何进行企业拆迁补偿款征税?
      如何进行企业拆迁补偿款征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


·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