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故意杀人罪造成重伤怎么判刑

故意杀人罪造成重伤怎么判刑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情形主要包括:(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 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之杀害。(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综上可知,故意杀人致人重伤,在没有较轻情节的情况下,一般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如果具有较轻的情节,则按照规定是对行为人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二、认定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定情节较轻应同时具备如下几个条件:(1)行为人必须具有法定减轻的情节;(2)行为人实施杀人的手段不是特别残忍;(3)行为人是基于可宽恕的动机实施杀人行为;(4)从行为人的认罪以及悔罪态度上分析可以得出再犯可能性较小;(5)从法律效果的角度考量,从轻处罚可以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对故意杀人罪量刑处罚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到具体的犯罪情节,对于情节较轻的行为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一般是在3年到10年有期徒刑之间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犯罪情节恶劣或者严重的行为人,最高则可以对其判处死刑。不过,如果不是一定要判处行为人死刑的话,其实往往会判死缓。由此,也印证了《刑法》中规定的量刑标准是做到了罪刑相适应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寻衅滋事罪不属于刑事和解范围
      刑事和解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改革,但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进行刑事和解,那寻衅滋事罪是否属于刑事和解范围呢?事实上,寻衅滋事罪不属于刑事和解范围......


·司法鉴定费轻微伤由谁来进行承担?
      司法鉴定费轻微伤由谁来进行承担?所有有关司法鉴定的费用都由司法申请鉴定者自行承担《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


·并购融资方式的顺序的规定是什么?
      在商业融资活动当中有一种融资方式叫并购融资,其实并购融资的整体程序是非常的繁琐的,并购融资主要是企业融资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完成对另一个企业的......


·一般在购买期房的时候,双方都会就交房的时间作出一个约定,作为
      一般在购买期房的时候,双方都会就交房的时间作出一个约定,作为开发商就要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来交付商品房,否则就会对购房者构成违约,此时自然需要......


·土地使用证的范围
      土地使用证的范围一、什么是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


·在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手续是怎样的?
      生活中,有的夫妻在结婚之后可能会因为工作等各方面的原因,而离开户籍所在地。那么日后要是身处异地,而又想离婚呢,此时是否能够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


·一、担保人冻结银行卡期限有时间限制吗?
      一、担保人冻结银行卡期限有时间限制吗?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


·竞业限制的时间有多长,竞业限制要多长时间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之后,一般都会由于工作内容的原因,掌握用人单位的一些独特的技术、信息。而用人单位为了保护自己的技术、信息,就会与劳动者签订竞......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发现新损害对方拒绝赔偿应该怎么起诉?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发现新损害对方拒绝赔偿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在诉讼状中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沉默意思是什么?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沉默意思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沉默意思是什么的......


·刑法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法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刑法》规定公安机关需要在一个月左右完成移送审查起诉的工作,《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