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破产前离婚转移财产合法吗?

公司破产前离婚转移财产合法吗?
  
  一、公司破产前离婚转移财产合法吗?
  
  公司破产前离婚转移财产可能合法,具体要看转移财产的时间。
  
  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二、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
  
  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由清算组织提出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相关依据为《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的破产财产的范畴,包括了债务人的担保财产;属于破产财产的担保财产,优先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三、破产偿还顺序
  
  《企业破产法》(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一)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费用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三)共益债务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四)债务抵消
  
  进一步加大保护普通职工的利益,控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支付;《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两者相比,《企业破产法》由于颁布时间晚,更适应中国经济情况的发展,其表述更为更为完善,更为具体。
  
  据《破产法》40条: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3)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若是公司破产申请提交之前,公司股东等,通过与配偶离婚,从而转移财产的,首先需要确定该财产转移与公司破产是否有直接关系。对于任何想要转移财产,以达到不承担债务责任的,经过公司债权人提出后,法院会撤销此部分已经被转移了的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子女对父母的房产继承有时效吗?
      一、子女对父母的房产继承有时效吗?继承父母房产是有时效性的,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继承相关的案件的最长诉讼期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继承案件......


·2023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是怎样的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


·交通肇事逃逸没有谅解书会轻判吗
      交通肇事逃逸没有谅解书会轻判吗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其他从轻情节的,人民法院会轻判。二、交通肇事罪案件如何起诉交通肇事罪属于公诉案件。交通......


·一、在防控疫情期间房租能减吗?
      一、在防控疫情期间房租能减吗?在防控疫情期间房租减免需要和房东协商。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是使用房屋,因疫情防控需要致使承租人在短时间内无法正常......


·南安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是多少
      南安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是多少南安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是多少?一、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一)征地安置费和补偿费,以实际丈量征地面积为准,其综合包干补......


·女方在哪些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在哪些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


·说到退税,可能有部分人知道是怎么回事,一般在按照国家规定
      说到退税,可能有部分人知道是怎么回事,一般在按照国家规定依法交纳了相应税费之后,出于一定的考虑或政策,国家可能会退还已经交纳的税款给当事人。......


·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夫妻房产分割情况相当复杂
      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夫妻房产分割情况相当复杂。按照房产的性质,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获得的房产。对于这种房产,无论......


·玩忽职守造成间接经济损失300万的判罚是什么?
      玩忽职守造成间接经济损失300万的判罚是什么?玩忽职守造成间接经济损失300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没有借条可以打官司要债吗
      没有借条可以打官司要债吗在对方借钱不还的情况下,有的债权人也不敢向法院起诉,究其原因竟然是因为觉得自己手里没有借条,认为打官司也不会赢,所......


·放火罪是指什么 放火罪怎样判
      刑事司法实践中,放火罪和不少罪名存在相似和交叉,比如故意毁坏财物罪和以放火为手段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但是,区分清楚放火罪的此罪与彼罪十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